当看见难民骑乘电动脚车在公路如脱缰野马奔驰,你有何感受?
微型交通工具应和时代需求,越来越多民众使用作为代步工具,消费者群体逐渐扩大范围,从商场保安、高尔夫球场、执法单位、演变到时髦年轻人、中小学生、家庭主妇等,使用者身份从建筑物室内到对外的公路,层面极度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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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花园住宅区,开始出现外劳或难民骑乘电动脚车自由奔驰穿梭在马路,身为公路使用者一分子的我,不禁捏一把冷汗。
看着这些外籍人士,首先无法辨识他们是否具备合法工作准证,二来他们肆无忌惮在花园区内,骑乘电动脚车疾速,与当地居民小孩擦身而过,险些撞上他们。
前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曾发布记者会声明,特定微型交通工具(mikromobiliti)不得在公路上使用,包括住宅区和旅游区的的公路。
禁止在公路上行驶的微型交通工具包括,轻便摩托车(MOPED)、特定的微型机动车(电动滑板车,引擎滑板车,人力滑板车)、行动辅助工具(PMA)及电动微型交通工具(基本上分为电动滑板、电动脚车和电动摩托车)
执法单位多次宣导教育,取缔违法人士,迄今仍然很多人充耳不闻,无论实体店家或网络销售业者,看准市场需求继续引进货源,个个赚到笑。
产品价格趋向大众化,消费对象不单是本地人,包括外籍人士,例如外国留学生、合法外劳、非法外劳,连天天高喊没钱开饭,需要人道支援的难民,都有消费能力购买这类微型交通工具。
我亲眼所见,不少缅甸难民有饮酒作乐习惯,醉醺醺之下骑乘电动脚车出没住宅区马路,狂野奔驰,犹如脱缰之马。
当刮花停泊路边轿车,或撞毁别人车身后扬长而去。
此风不可长,希望执法单位联手对付滥用微型交通工具的人士,尤其加强留意监察各个社区难民,不要被他们利用处于灰色地带身份的牵着鼻子走。
政府给予人道立场的善待,也是时候好好检讨该适用哪些法令,或立法管治这类群体。当权者收窄渔网或放宽捕网的抉择,对国家日后发展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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