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议会|布特拉气爆案议会充满火药味 议长:优先安排大臣进行汇报会




(沙亚南7日讯)布特拉高原气爆案让今早复会的第15届第3季第2次雪州议会充满火药味!
雪州议长刘永山指出,他已接获雪州大臣拿督斯里阿米鲁丁提呈根据雪州州议会议会常规第13(i)条文提呈的动议,以向所有雪州国会议员及州议员进行布特拉高原气爆案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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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刘永山的宣布却引起美丹花园州议员阿菲夫的不满;阿菲夫也指他已根据雪州州议会议会常规第18(1)条文向议会提呈自马来西亚独立以来,首次有人民向雪州议会提交请愿一封人民请愿信,希望议长能允许他当众朗读这份请愿书,惟刘永山打断其发言。
阿菲夫解释,这封请愿书并非代表其个人或选区,而是由20名来自布特拉高原甘榜双溪峇鲁(Kampung Sungai Baru)居民共同签署,要求州议会讨论早前在布特拉高原发生的气爆悲剧。
刘永山解释,根据议会常规第18(2)条文,所有请愿必须获得议长批准方能在议会中宣读。尽管他已收到阿菲夫提交的请愿书,但由于阿米鲁丁已于7月3日,即阿菲夫提交请愿的前一日援引议会常规第13(i)条文申请在本次议会上作出说明,因此议会将优先安排阿米鲁丁说明此事。
他补充,这项程序类似于国会曾使用的机制,例如在2024年5月5日,为回应美国对马关税措施,国会也召开特别说明会。
他认为,这种安排更具系统性,因为说明后将伴随各党议员的辩论、回应与结论。
他表示,关于请愿书本身,虽然表面上有20人签署请愿书,但实则有效签署仅有19人,其中一份空白无姓名、大马卡号码与签名,且另有6人并非来自相关选区,或不是选民。因此他判断,该请愿缺乏“直接利害关系人”的充分支持,难以作为正式议题提上议会辩论。
对此,阿菲夫回应说,这项请愿是由受害者及关心事件的人民所发起,而非他个人,他只是转交请愿信。
“我认为,有关请愿是否来自相关选区选民不应成为决定是否接纳的唯一标准,尤其是像气爆案这种涉及人民安全与生命的事件,超越了地区选区的界限。”
他强调,议会常规第18(1)条文并没有限制请愿人数或来源地,只要有人民请愿,议会就应考虑。他引述英国国会的做法,指在英国,只要有10万名签署者即可让请愿被国会考虑。
不过,刘永山表示,他坚持当前的程序应由阿米鲁丁以说明方式处理,并接受议会辩论,而非通过非常规程序提出请愿。
他补充,议会未来或可检讨议会常规第18条文,并让议员提出意见以完善相关机制。
他也说,阿菲夫可在阿米鲁丁的说明环节中引用请愿信内容,但不应误导公众,以为该请愿已被正式接受或将进行特别辩论。
此外,雪州议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阿兹敏表示,他在7月4日早上8时50分提交的动议被刘永山驳回,理由是与阿米鲁丁的说明内容重叠。
也是淡江州议员的阿兹敏他质疑雪州政府为何事先没有说明将进行说明会,反而是在议员发出请愿或动议后才临时更改议程,加入大臣说明环节,显示出政府可能对事件的处理缺乏诚意与规划。
他也批评政府临时发布闭门简报通知,反映出对公众透明度的不足,并指在气爆事件发生后,政府似乎是因民间施压才采取行动。
他强调,政府应在议会中公开说明,而非私下说明,以展现对人民的尊重。
对此,刘永山回应说,根据议会常规第44条文,政府具有优先安排议程的权力,并以类似预算案的处理方式为例,说明这类情况并不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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