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米鲁丁:严守规定 发展须依土地用途执行



(沙亚南9日讯)雪州大臣拿督斯里阿米鲁丁强调,凡兴建在政府地上的公共设施,如组屋、工厂及商店,都需严格依照雪州政府制定的规划与条件执行。
他今日在州议会上,回应行动党史里肯邦安州议员王诗棋口头提问,关于政府地发展与公共设施建设时表示,若州行政议会在宪报颁布有关地段为特定用途,例如兴建医院或学校,则不得进行任何其他类型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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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地段已指定用于建医院或学校,我们将不会批准任何其他发展项目,因为其用途已被明确限定。”
阿米鲁丁指出,唯有在特殊情况下,为了解决特定问题,例如安置非法占地居民或城市开发单位,州政府或会考虑通过土地交换方式作为替代方案。
他重申,州政府至今严格遵守宪报规定。若土地被划为学校用途,只能兴建学校;若为医院地段,也仅可建设医院。
他表示,任何发展项目都须依据土地的分类用途执行,包括农业、商业、建筑或工业性质,并需考量土地的特性,以确保建筑物与基础设施的安全与稳定。
“若有意将农业地转换为商业或工业用途,必须先提出申请更改土地类别,并缴付额外的地价(Premium)。”
他说,发展计划还需由地方政府进行区域规划(zoning)。若开发项目超过1000英亩,必须呈交国家实体规划理事会审批;若少于1000英亩,则由州务大臣主持的州行政议会审核与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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