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议会 | 黄瑞林:非伊教组织获批地 期限内没建 地段会收回




(沙亚南10日讯)非伊斯兰宗教组织一旦获得雪州五大宗教委员会(LIMAS)颁布土地,在一定期限比如5年内却还没有建起膜拜场所等,州政府可通过LIMAS把有关非伊宗教性质土地收回,以交给其他更有需要的单位。
将制定年限机制
掌管雪州地方政府、旅游及华人新村事务行政议员拿督黄瑞林,今日在州议会回答行动党双溪比力州议员雷健强的口头附加提问,关于非伊宗教场所没有在一定时限建起,州政府会否把土地收回时,如是做出提醒,表明州政府将制定有关年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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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LIMAS联合主席的他强调,会指示该委会统一协调机制,制定一个规定的期限比如5年内,如果没有建起非伊宗教场所,就要把土地收回。
“如果我们批出了土地在特定期限还是没有兴建,但他们还提出其他要求等,我们会确保一旦5年内还是没有建起宗教场所,会收回交给其他有需要的单位。既然有需要,我们也批出了土地,为何不在两三年内赶紧建起,反而任凭土地荒置?”
17年批出400片土地
他强调,州政府秉持包容、开放与中庸理念对待各族宗教场所,LIMAS从2008年至今17年来,批出约400片土地予非伊宗教组织兴建膜拜场所。
据了解,目前并无明文规定的期限,一旦土地在多少年没建起非伊宗教场所,就会被收回。
雷健强表示,他观察到有不少土地颁布予非伊宗教组织供兴建膜拜场所后,却长期处于被丢空荒废状态,因而提出上述问题,想了解土地会否被收回。
开发新区须遵照发展规划
黄瑞林在回答土团党龙溪州议员拿督斯里嘉米尔的口头提问时披露,发展商在向地方政府申请规划许可(KM)以开发新区时,必须遵照发展规划和《雪州规划标准及指南手册》(MGPPPNS),同时获得技术单位如雪州水务公司、英达丽水排污公司、国能公司等的核准。
“根据指南手册制定的发展规范,凡是5万人口以上的新区,可保留一座至少10英亩土地的州级清真寺、或需3至7英亩大的县级清真寺,同时可充作主要的灾情安置中心。”
他表示,对于1万人口以上的社区,则需保留至少3英亩的地方清真寺。建有500户房屋或2000人口以上,则需保留半英亩的祈祷所。
对于非伊斯兰宗教场所,法律规范则是每5000人口以上,需保留1.5英亩土地供建所有性质的膜拜场所。至于遵照的土地面积,则根据LIMAS对不同非伊宗教场所制定的规范,一般介于0.25至半英亩。
对于嘉米尔之后追问,州政府有什么措施,确保发展商遵守保留土地供建宗教场所的规定;黄瑞林回答,地方政府在对发展商发出KM以后,在未发出完工与合规证书(CCC)的最终阶段,会严密监督发展商的施工,以便依足发展蓝图行事,否则有权撤回其施工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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