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社區:甲洞橫街人民組屋
(吉隆坡25日訊)62歲本地男子與中國籍妻子結婚22年,入住甲洞橫街人民組屋14年,本月突入其來驚收到隆市政局紅色警告信,指外籍配偶沒有權利享有入住人民組屋,隆市政局要終止租憑合約,勒令全家儘速搬遷。
事主夫婦認為當局有意刁難,揚言當局若再繼續逼狗跳牆,一家三口可能隨同甲洞社區工作者餘保憑,一同搬床褥到隆市政局總部大廈外面露宿抗議。
ADVERTISEMENT
考慮向中國大使館求助
中國籍妻子丁娟(60歲,家庭主婦)指出,自己和丈夫六神無主,可能日後考慮向中國大使館求助,同時希望市政局重新考慮他們狀況,允許續約。
她說,全家人向來奉公守法,不曾利用組屋單位從事不道德活動,而且準時交租金和水電費,不明白當局為何突然趕盡殺絕。
“租約每3年更新一次,最後一次合約更新在去年8月左右,合約根本沒有說明,禁止外籍配偶入住。”
丈夫藍其章指出,隆市政局經常夜間突擊檢查,他和妻子以及兒子這么多年,一直都是按照規矩出示組屋青色登記卡資料給官員檢查。卡上清楚列明,屋內一家三口身分和妻子國籍身分,官員每次檢查卡後簽名後離開,從沒說過關於外籍配偶禁住人民組屋言論。
其現有居住單位650平方呎,有3房2廁所1廳,每月租金124令吉,雖然單位面積不大,但至少讓自己和妻兒有個棲身之所。
“我們從前居住木屋區,後來政府拆遷發展,唯有搬遷到華友花園人民組屋住了8年。過後,我們成功申請並於2010年搬到甲洞橫街人民組屋入住至今。”
他說,居住期間相安無事,直到今年8月16日、9月3日和9月26日,陸續收到通知信,指控單位住戶違約,牴觸合約第12.01(f)條例(住戶伴侶非本地人),隆市長有權依據這項條例,終止租戶合約。
舊合約從未禁外籍配偶入住
藍其章強調,每次與隆市政局續約,當局沒有展示新的合約給租戶;而他一直以來持有的舊合約,則是2010年發出至今,該份舊合約根本不曾列明禁止外籍配偶入住人民組屋。
如今,隆市政局指他違約,實屬不合理講法。
他和妻子一致認為,當局不應該把妻子當成外勞看待,而且應該提早對租戶交出新合約,白紙黑字說明禁外籍伴侶住人民組屋,而不是突然來函驅趕全家人離開,這種作法發生在任何人身上都會深感不平。
“我從事Grab司機,收入不穩定,兒子剛大學畢業到一家公司實習上班,妻子僅是普通家庭主婦。在這樣生活條件不理想之下被驅趕離開,我們一家三口何去何從?”
兩夫婦稱,全家人走投無路下尋求餘保憑幫忙,希望對方把心聲向隆市政局反映,窮途末路之際,不排除考慮向中國大使館求助。
餘保憑:破壞馬中關係
餘保憑譴責隆市政局做法,破壞馬中建交50年友好關係,此舉對中國人表現不友善,亦剝奪大馬公民基本權利,即不允許本地人與外國伴侶享有入住人民組屋福利。
“這是不人道、無情無理的政策,破壞馬中外交友好關係。”
他說,下週一將會致函提呈隆市長拿督斯里巴杜卡麥慕娜和市政局總監上訴,並呼籲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倪可敏關注此個案。
“這是本身處理的甲洞橫街人民組屋第二宗外籍配偶被令搬遷個案。我相信,還有更多相同案例冰山一角隱藏著,包括許多家庭不懂如何處理面對,只能默默選擇搬遷,無法據理力爭。”
他也敦促當局重新檢討全馬的人民組屋合約,撤除不合理規定。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