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4日讯)雪州因工厂泄漏聚甲基丙烯酸(PMAA)污染河流导致雪隆7县制水事件,环境局总监拿督旺阿都拉迪证实当局已逮捕2人助查。
可监5年罚1000万
旺阿都拉迪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当局援引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2024年修正)第25条文,逮捕2人以展开调查。一旦污染河流的罪名成立,违例者可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及最高罚款10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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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环境局已经向有关业者发出指示,促请对方立刻清理工厂、沟渠和受影响的支河,而环境局认可的承包商昨日已经完成有关清理工作。
旺阿都拉迪指出,当局也采集3个证据样本,并交给马来西亚化学局化验和匹配测试。
此外,环境局根据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 38(1)(a)条文发出操作设备扣留令(POK),并且充公该厂操作区域及工艺设备,直到完成调查工作为止。
根登河(Sungai Kundang)及森巴河(Sungai Sembah)日前受到轰埠河附近工厂污水流入而衍生的气味污染,导致雪隆7县面对制水。
文告指出,环境局是在轰埠原住民甘榜路(Jalan Kampung Orang Asli)的一家亚克力材料处理工厂展开调查,结果发现气味污染源自于该厂储存槽里的聚甲基丙烯酸化学物,属该厂生产的液体产品。
若公众发现任何污染环境的活动,可立刻向环境局举报,热线号码是1-800-88-2727、电邮:[email protected],或通过网站(https://eaduan.doe.gov.my)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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