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看見難民騎乘電動腳車在公路如脫韁野馬奔馳,你有何感受?
微型交通工具應和時代需求,越來越多民眾使用作為代步工具,消費者群體逐漸擴大範圍,從商場保安、高爾夫球場、執法單位、演變到時髦年輕人、中小學生、家庭主婦等,使用者身份從建築物室內到對外的公路,層面極度廣泛。
ADVERTISEMENT
最近在花園住宅區,開始出現外勞或難民騎乘電動腳車自由奔馳穿梭在馬路,身為公路使用者一分子的我,不禁捏一把冷汗。
看著這些外籍人士,首先無法辨識他們是否具備合法工作準證,二來他們肆無忌憚在花園區內,騎乘電動腳車疾速,與當地居民小孩擦身而過,險些撞上他們。
前交通部長拿督斯里魏家祥曾發佈記者會聲明,特定微型交通工具(mikromobiliti)不得在公路上使用,包括住宅區和旅遊區的的公路。
禁止在公路上行駛的微型交通工具包括,輕便摩托車(MOPED)、特定的微型機動車(電動滑板車,引擎滑板車,人力滑板車)、行動輔助工具(PMA)及電動微型交通工具(基本上分為電動滑板、電動腳車和電動摩托車)
執法單位多次宣導教育,取締違法人士,迄今仍然很多人充耳不聞,無論實體店家或網絡銷售業者,看準市場需求繼續引進貨源,個個賺到笑。
產品價格趨向大眾化,消費對象不單是本地人,包括外籍人士,例如外國留學生、合法外勞、非法外勞,連天天高喊沒錢開飯,需要人道支援的難民,都有消費能力購買這類微型交通工具。
我親眼所見,不少緬甸難民有飲酒作樂習慣,醉醺醺之下騎乘電動腳車出沒住宅區馬路,狂野奔馳,猶如脫韁之馬。
當刮花停泊路邊轎車,或撞毀別人車身後揚長而去。
此風不可長,希望執法單位聯手對付濫用微型交通工具的人士,尤其加強留意監察各個社區難民,不要被他們利用處於灰色地帶身份的牽著鼻子走。
政府給予人道立場的善待,也是時候好好檢討該適用哪些法令,或立法管治這類群體。當權者收窄漁網或放寬捕網的抉擇,對國家日後發展影響深遠。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