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1日讯)掌管雪州地方政府与旅游事务的行政议员黄瑞林指出,针对牛只在外游荡而酿成意外的问题,州政府将会时时给予监督及采取执法行动,但同时也面对没有饲主愿意站出来承认的情况。
“地方政府在执法上面对问题,尤其是确认谁是涉及的牛只饲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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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在雪州议会上回答双溪比力州议员雷健强的口头提问时,如是表示。
他说,地方政府至今是根据1971年管制牛只与水牛条例第5(1)条文,对任何任由所畜养的家畜在农场以外四处游荡的饲主采取行动,将可能被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
他也说,县土地局同可以援引国家土地法典第427条文采取行动,涉及者将可面临罚款高达100令吉。
另外,黄瑞林在附加问题环节时也表示,考虑再检讨现有的法令,或许罚款1000令吉的罚额太低,或许可以提高至5000或1万令吉。
雷健强:建议置晶片确认身分
雷健强在附加问题时指出,该区已发生两三宗因牛只游荡造成涉及性命的意外发生,但却没有任何人承认是饲主,因而建议州政府不妨考虑为饲养的家畜置放晶片等,以便能够确保这些动物的身分,当局继而能够对涉及者采取行动。
黄瑞林表示,如果可以将举行工作坊,就此事联同地方政府及涉及执法单位共同讨论,以更妥善地处理这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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