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富瀚.28歲.檳城人.古著店老闆
朋友問我:“為何愛上古著服飾?”
我的答案是:“我不喜歡美美乾乾淨淨的衣服,我喜歡有瑕疵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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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就是說,我愛上缺陷美囉!
人生短暫,逝去的時光一去不復返。消失的年代本身就具備此情只待成追憶的缺陷美,美麗流金歲月的遺物叫我驚豔不已。
古著喚起我年少的記憶,想當年沒有經濟能力買不起時尚的衣服,為了追逐潮流光顧舊衣店,卻讓我發現“人不如舊,衣不如新”這句話未必對,因為有些舊衣讓我覺得更貼心,穿起來很有感覺,還穿出了自己的個性。
你說,牛仔褲被商家特意洗得褪色發白,有一些破爛,為甚麼在曾經的一個年代全世界有那麼多時尚男女瘋狂的愛上它。
人工做舊已叫人如痴如狂,若是真正的經過歲月洗禮的做舊,且是舊得具備一個逝去時代的象徵意義,不是更叫心心喜嗎?
以喇叭褲來說,因為上世紀風靡世界的美國搖滾樂歌手貓王艾維斯愛穿喇叭褲,全世界的潮男潮女遂都愛上了喇叭褲,貓王作為二十世紀的標誌性流行音樂象微,褲腳寬大的喇叭褲也成為70年代的典型潮流衣著。
近年流行復古,喇叭褲是其中一款受歡迎的復古風衣著,塵封多年的舊喇叭褲成為人們搶購的古著服飾之一。
我喜歡美式復古服飾,比如美國老夾克,穿上去有如清風拂面的心情歡愉。
我雖然是英國大學法律系畢業,卻在一家古著店工作了4年,目前創業開了一家古著店,取名The Office Vintage。
古著服飾和主人之間很講究緣份。它來自過去不同時代和不同地區,每一件都是隻此一件的單獨存在,有緣才遇得到,而偶遇和巧遇不代表有緣,必須真的擁有它並穿在身上才算有緣。
有時你遇到自己喜歡的,別人卻不願意轉讓,或讓給你也未必合身,找裁縫師修改也不行,那就是無緣無份了。
至於我,最好是牛仔褲上面還遺留當年沾上的油漆,那才叫有真實感的古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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