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雪10日讯)有垃圾槽不用,偏要随地乱丢的垃圾虫将被乌雪市议会严惩!
继去年11月杪有垃圾虫被隐藏在峇冬加里美食中心垃圾房对面的摄像头拍到,无从抵赖而遭受惩罚后,本月8日(星期一)凌晨再有人因随地乱丢和放火烧垃圾的行径被拍下而无所遁形,让市议会能依据车牌号码揪出不负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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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议会公关组发言人在受询时,证实将对既弃垃圾槽不用又肆意纵火的民众采取行动。
他说,纵火的垃圾虫已对附近商民带来困扰,因为焚烧垃圾后发出的熊熊火光和焦味,让居民在睡梦中惊醒和害怕大火会蔓延至邻近的民宅。
“明明垃圾房就只有数步之遥,而里面的垃圾槽也未满,但对方却为了贪图本身的方便而将垃圾丢在地上和纵火,此举必须被严惩。”
垃圾至少烧了2小时半
根据公关组所公开的录摄截图,一名男子是在本月8日零时57分,骑著一部摩托车来丢垃圾。他将垃圾丢在垃圾房前的空地上后著手放火。火舌迅速卷向其余垃圾,直至凌晨3时27分大火仍未熄灭,意味著至少烧了2小时半,以致引发居民的注意和担忧。
发言人对该人弃垃圾槽不用,反而选择放火烧毁垃圾的做法感到不解。
“看来这些人比较喜欢随地乱丢,市议会迫于无奈,唯有公布其行径和给予教训,以吓阻其它垃圾虫。”
或面临罚款或监禁
他说,根据2007年(乌雪县议会)垃圾收集、丢弃和销毁地方微型法令,任何在不被允许之处乱丢垃圾者,一旦被控上法庭和被宣判罪名成立,可被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市议会也有权向违法者开出不超过1000令吉的罚单。呼吁民众向我们通风报信,一旦发觉有人乱丢垃圾便立即拍照取证,并且拨电03-6064 1050或发送电邮至[email protected],向固体废料和公共卫生组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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