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出门,什么都可以忘了带,就是不能忘了带手机。但,其实什么都可以忘了带,千万不能忘记带IC(大马卡)!
大马卡是每个人证明身分的重要文件,也是出门必带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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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总听到一些关于证明自己是马来西亚国民的身分的玩笑,其中一个最多人说的就是如果被警察截查,可是又忘记带大马卡,可以高歌一曲国歌《negaraku》来证明自己的国民身分。
但,你知道吗,忘记带大马卡是违反法律,可不是唱一首国歌即可简单解决。
根据1959年国家登记法令及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若任何人在接受警方调查时,无法出示个人证件,即己抵触国民登记条例第25 (1) (n)条文,最高可判3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也就是说,忘记带大马卡出门及无法成功向执法人员出示大马卡者,随时会换来牢狱之灾!
以往曾发生过的真实案例中,就曾有一名女子因为没有带大马卡出门,甚至还不记得自己的大马卡号码而被判罚款4000令吉,最后更因为无法缴付罚款而以监禁8个月取代。
还曾发生一名流浪汉因无法向当局展示大马卡,继而被罚款1200令吉,他也因无法缴付罚款而以坐牢1个月取代。
此外,千万别对这件事开玩笑,日前就有一名男孩拒绝警察要他出示大马卡的要求,甚至还公然“呛”执勤的警员,最后遭警方以2大罪名起诉,分别是对警员使用不当言语,以及未能出示大马卡。
男孩最后被判罪名成立,罚款8000令吉。这也足以证明带大马卡及配合出示大马卡的重要性。
所以说,下回出门什么都可以忘记带,千万可别忘了带大马卡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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