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社区:巴生格利查42B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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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生13日讯)原属商场管理层的私人停车场,随着今年3月中移交管理权给巴生市议会后,市议会终可对长期霸占停车位的一辆废弃车采取拖车行动,不只还以停车位和整洁市容,也清空多一个位子让车辆停放。
刘贵城:已竖告示牌 至宪报
负责当地的巴生市议员刘贵城向媒体指出,市议会工程组2月22日致函给发展商即巴生百利广场管理层,阐明3月14日生效接管商场前的格利查(Kelicap)42B路,因此该处已安置“公共停车位”告示牌,直到正式颁布入州宪报。
这意味过去向来执行私人收费的上述街区,目前正式被划定成为市议会的公共停车位,驾驶者只需按一般停车费缴付即可。
他讲述,基于该辆废车此前是停在私人停车场,使得市议会鞭长莫及难以采取拖车行动;除非是管理层主动要求市议会介入协助,一次过把废车清单提呈给市议会,由市议会按合适程序通报陆路交通局进行相关报废手续,才能展开行动。
他表示,若是在市议会公共停车场有废车阻碍空间,公众可直接向市议会投诉。若是在属于私人范围的公寓及商场停车场,则需通报管理层向市议会反映。
“例如之前在巴生新镇的马瓦千百家公寓,市议会在接获管理层提呈的清单后,一次过拖走30多辆废车。”
善用i-aduan举报废车
在举报废车方面,刘贵城鼓励市民善用市议会的i-aduan投诉系统,附上废车地址或开启手机卫星定位设置(GPS),展示投诉地区的位置,方便拖车员到现场准确把废车清理,进而让市容更干净美观。
他指出,在拖走废车之前,管理层或市议会需先在车镜贴上通知书,要求车主在14天内把废车移走,对于一些较特殊及严重程度的废车,如已荒废长草,显然是很长一段时间无人认领的废车,市议会可直接拖走。
按程序处理废车耗1年
他说,在把废车拖放至市议会的车库(depoh)后,市议会将通过陆交局系统,想尽办法在14天至1个月内致函通知车主赎回车子,另需缴付约500令吉罚款和依天数计算的车库停车费。
“如果车主在超过6个月期限后,依然没有赎回车子,市议会再发出14天至1个月期限的最后通牒来让车主赎回废车,否则市议会将依程序通知陆交局和第三方监督,以把废车处理掉。”
他说,市议会再把报废清单呈给陆交局,因此从把废车拖走停放在车库,到最终报废的整个程序可长达9个月至1年,非常繁琐复杂。
展开取缔非法看车员
刘贵城指出,在格利查42B路移交给市议会后,市议会将派出执法员对当地在夜晚时分有非法看车员违规收费现象展开监督和取缔行动,盼杜绝这类违法活动。
他强调,随着停车位已于3月中移交给市议会管理,民众无需缴交停车费给管理层和非法看车员。
他坦言,此前常接获公众投诉,指当地出现一些不明人士非法收取停车费,尤其是晚上时段;但基于该街区在3月中之前都属于商场管理层拥有的“私人路”,因此市议会无法介入执法。
市议会的公共停车费为每小时50仙,但据悉这些非法看车员一般向驾驶者开口收5令吉,犹如狮子开大口敲诈。
刘贵城解释,属于私人业者管辖的范围,无论是停车费、道路维护、街灯和废车处理等,都属于管理层的权限。
“在市议会接管该街区为公共停车位后,我马上要求市议会在当地设立告示牌,阐明该路属于公共路,民众无需再缴付私人停车费。”
他也提醒民众不要违例泊车,以免被开出100至250令吉的罚单,得不偿失。
他强调,任何私人地或空间要做成收费停车场,业主需向市议会申请营运执照,不是可直接就收钱做生意。市议会只有在探讨了周遭环境条件和建议的收费率等,才会给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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