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25日訊)對各種投資商品一無所知的老婦,被一名銀行職員誤導把到期定存轉去投資計劃,誤信可以賺取比定存更高利息,當她發現回酬大減而要求解除合約後,拿回的錢並不是對方口頭承諾的全額退款,擔心血汗錢不保。
這名50多歲事主是加影錫米山居民,她在2021年受到有關銀行職員遊說進行投資計劃,以獲利4至6%利息,可是對方並沒有告訴她可能面對的風險,反而向她保證不會蒙受任何損失,直至投資次年發現回酬欠佳,於是解除合約,她投資的2萬4000令吉,只拿回97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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錫米山新村管委會主席魏子權在日前接獲事主求助後,已與銀行方面接洽,並提供事主與有關職員之間對話記錄,以證明該職員曾經口頭承諾不會令事主蒙受損失,銀行方面答應進行調查,在1個月內作出交代。
魏子權向《大都會》社區報表示,事主對銀行介紹投資商品是一竅不通,只是銀行職員積極推銷,誤信每年獲取比定存更高利息,於是簽署文件以每個月投放1萬2000令吉,為期半年,並有長達20年收益。
他指出,事主是受到高利息回酬影響,才會參加投資商品計劃,但是不知道高風險存在,有關銀行職員也沒有告訴她,反而保證不會面對金錢損失,結果是另一回事。
“她去年要求解約時,對方曾不斷勸告她打消這個念頭,由於她堅持,最後還是完成合約解除,但是她拿到的退款不是兩個月投資總額,對方講的保證是變成謊言。”
“她為了追討其餘1萬5000令吉,多次聯繫對方不遂,最後向我求助,希望銀行全額退款。”
他披露,銀行方面非常重視有關事件,已對涉事職員停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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