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13日訊)就算是工業區路旁,亦不能隨意放置貨櫃箱,以免對公路使用者造成安全威脅和損壞路面。
巴生衛星市工業區雙溪克拉末3路一家經營汽車零件的廠家,擅自把一個笨重貨櫃箱置放在柏油路旁,結果被巴生市議會執法組採取行動,援引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第46(1)(d)項條文,開出一張罰款額1000令吉的罰單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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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鵬飛:上下貨後應拖走貨櫃
負責當地的巴生市議員柯鵬飛指出,其負責區有30%是工業區,廠家應把貨櫃箱放上拖格輪子,而非置放地上壓壞路面,且廠家這種不負責任、破壞公共建設的自私自利行為,也造成許多鋪好的道路被貨櫃箱壓壞。
他表示,路旁無端出現一個重型貨櫃箱,將對駕駛者尤其是摩托車騎士構成安全威脅。萬一夜間燈光昏暗,不慎撞上將造成嚴重人命傷亡。他對這點絲毫不能容忍。
不繳罰款無法更新執照
柯鵬飛說,被罰1000令吉的商家若沒有還清罰款,根據市議會落實的攔阻系統(sistem sekatan),工廠執照到期後將不能更新。
他肯定這項系統的用意,認為市議會可從被拖欠的罰單中獲取收入,例如上次會議討論到,市議會過去十多年被拖欠的罰款額高達200多萬令吉,因此市議會若能把這一大筆罰單追回,會是一大收益。
他認為,商家在不繳清罰單就無法更新執照情況下,讓罰款足以形成阻遏作用,是個好的開始,推動大家攜手把巴生照顧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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