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24日訊)瓜拉冷嶽市議會(MPKL)提醒各造在興建或改建店屋等各類建築物前,先取得市議會的書面批准,以免遭當局執法對付,甚至面對被提控及被令拆除的可能。
瓜冷市議會官方臉書專頁本月18日發佈帖文指出,一間經營園藝業的商店業主經在今年3月29日及4月8日,先後遭市議會援引1974年道路、溝渠/排水及建築物去法令(133號法令)發出2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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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文表示,由於業主忽視先後兩次的罰單與警告,市議會接著於本月18日援引相同法令第72(1)(b)條文,再開出第3張罰單或違法通知書給業主。
“如果業主仍然不遵守指令,自行把有關建築物拆除;市議會將開檔調查,以進行法庭提控程序。”
瓜冷市議會一再提醒各造包括個人或公司機構,在還沒有進行興建或改建工程之前,必須先取得市議會的書面準證,以避免受到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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