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开讲:黄康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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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近几年帮很多品牌申请了连锁品牌,然而却发现到,很多企业向往着将品牌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迅速扩张,却不了解特许经营的真正法律权益,甚至是申请特许经营的好处在哪里。
今天就在这里跟大家科普下,何谓特许经营(FRANCHISE)。
特许经营,又称为加盟连锁,也就是指许多个别的店铺经营者透过总部的指导,经营相同品牌连锁店的一种商业模式,透过这样的经营模式,个别经营者可以迅速取得经营的知识,减少自我学习的时间,这样也减少加盟商的投资风险,毕竟自创品牌的挑战非常大。
利用加盟品牌的知名度,可吸引顾客来消费。还有就是加盟商都会有总店的专业协助,所以能够减低投资的风险。总部也能借此机会,无需投入高资金,就能迅速扩张生意版图。
通常商家若是想加盟,需要附上几种费用,例如投资成本、装修成本、加盟费及还特许权使用权,也就是定期需要支付的费用(合同里会注明,通常是多少%)。
特许经营需注册
在马来西亚经营特许经营是需要注册的。根据1998年特许经营法,只要是在马来西亚从事特许经营的生意,无论有关特许经营是来自本地或者外地,都要登记。
马来西亚的特许经营由1998年特许经营法管制。其实1998年的特许经营法在2012年就有很大的修改,确保这个特许经营权商以及加盟商在马来西亚有得到很好的保障。
经过修改,这扩大法律范围已涵盖特许经营交易,不只是国内,也扩大至国外。也有增加几个刑罚以及罚款。
根据1998年特许经营法,马来西亚总部有受到以下的保护,如:根据第27条文,公司的董事、员工、董事的另一半,甚至是董事的直属家庭,在合约终止后的2年,都不能从事类似的行业。
根据第26条文,机密保护扩大到需要加盟商白纸黑字保证公司的董事、员工、董事的另一半、甚至是董事的直属家庭,在合约终止后的2年,都不会公开任何机密讯息给任何第三方。
违反条文 可被罚款高达5万
甚至法案里有提到,若违反第26以及27条文,是属于犯罪,一旦罪成,可以被判处罚款高达5万令吉。
换个角度,其实加盟商也有受到法律上的保障。首先,特许经营权的合约必须是书面形式进行。这样根据23条文,总部可以跟加盟商收集推广促销费,来做广告和促销,这个的好处就是加盟商不需要花太大笔的费用来做促销。
还有一个保障双方的特许经营,就是根据第25条文,保证了固定的特许经营权期限。除非违反合约,否则双方的特许经营期限至少要维持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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