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10日訊)拖欠加影市議會超過2年門牌稅的業主,曾協商申請分期償還卻斷供,當局從6月起向有關業主展開充公行動。
陳狄源:業主斷供等於破壞協議
加影市議員陳狄源向《大都會》社區報指出,市議會今年在加影轄區發出1萬5000張,涉及逾2年拖欠門牌稅通知信予業主,大部分業主是選擇分期還款,可是當局發現很多業主只是供款兩三個月或半年,就沒有再繼續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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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由於業主與市議會之間就拖欠門牌稅有分期付款協議,業主斷供等於破壞協議,因此市議會將採取充公行動。
他說,在行動之前,市議會也會向業主發出最後警告信,如果業主在7天內不處理,市議會上門執法。
“市議會目前把充公行動首要焦點放在士毛月區寧津城(Bandar Rinching),因為地方大,並涉及6個區,而且也是拖欠門牌稅重災區,不少業主答應分期供款卻沒有如期繳付,當天就有8間住宅受對付。”
“寧津城只是首場行動,接下來會擴展到其他地區,當執法人員來到業主住家,業主可以即場一次過繳清全部欠款,執法行動就會取消,但不允許只還款一半或一部分。”
充公物品可在14天內贖回
他透露,被充公的物品,業主可在14天內贖回,一旦過了期限,市議會就會拍賣業主物品,經過拍賣所得的款項用來支付業主拖欠門牌稅,若有餘額會匯入業主門牌稅戶頭,假如不足夠還清欠款,市議會會向業主追討。
他勸告,業主在供期方面面對經濟困難或其他因素被迫斷供,必須向市議會尋求協商,切勿逃避。
他也提醒,業主收到市議會發出拖欠門牌稅通知信,受促主動向市議會尋求解決,當局願意提供分期付款方式,最長12個月供期讓業主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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