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巴生河流域生活,又以轎車代步,總有遇到過以下情況:
1. 在商業區兜了超過15分鐘,找不到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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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嫌某個商業區停車位難找,放棄到那個商業區。
3. 只想短暫停留,卻因為找不到停車位而“被迫”雙重停車。
以上情況都會造成別人的不便。第一個是駕駛者本身,誤了到商業區辦事的時間,甚至因此心情暴躁。第二個是商業區的業者,顧客不願上門,難道要吃西北風?第三個是雙重停車妨礙道路,商業區阻塞,其他駕駛者會暗地裡臭罵你一頓。
大馬擁車率全球的排名向來都在20以內,根據2019年的數據,每1000人就有433人擁車,而且這數據相信每年都在遞增。
由此可見,當汽車數量增加,而發展飽和的商業區面積卻無法擴大下,停車位不只是不夠,而是嚴重缺乏。因此,雪州政府擬定“限時停車”措施,就是要增加停車位流動率,來舒緩商業區停車位不足的問題。
這項措施,以三作為執行的基礎:
1. 只在繁忙的商業區落實。
2. 被劃為“限時停車位”,只佔了商業區停車位總數的10%。
3. “限時停車位”以每半小時計算,最多停放兩小時。
按照以上來看,如果小明要開車到繁忙商業區找某公司老闆的小華拿重要文件,他可以停車在“限時停車位”;如果小明順利在半小時內拿到文件離開,其他同樣只需短暫逗留的駕駛者,能把車停在小明之前的“限時停車位”。
不過,如果小華遲到,小明得等,他可以加額停車,除非小華遲到得離譜,否則小明可以在兩小時內離開“限時停車位”。
當然有人問,商業區劃了“限時停車位”,那要早九晚五在公司的小華該把車停在哪裡?答案就是普通車位!因為不是所有的商業區車位都被劃成“限時停車位”。
在很多先進國,也有落實這樣的措施,也許對於停車這件事,我們是時候改變思維和習慣。
雖然“限時停車”的措施很新,但一旦落實,駕駛者就不必因為找不到車位而誤事或暴躁,老闆不怕顧客不上門,也不會造成其他駕駛者不便,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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