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開講:謝瑞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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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3月1日起,18歲及以上和已經接種加強針的密切接觸者(close contact),沒有症狀則無需居家隔離,只需進行RTK檢測。
國家復甦理事會也建議和交由內閣決定從3月1日起開放國門,入境者也無需強制隔離的措施。
這意味著,我國正在逐步邁向與冠病共存,在保護高風險群體的情況下,逐步邁向地方性流行病(Endemic)的階段。
因此,我國也很有可能將效仿一些外國政府“與冠病共存”的計劃,甚至包括取消對冠狀病毒(COVID-19)檢測呈陽性的個人進行隔離的法律要求。
隔離指南不斷變化,或多或少給僱主帶來難題,特別是如果未來個人能在冠狀病毒呈陽性或出現病狀的情況下上班。
與此同時,許多僱主目前也看到更多員工返回辦公室,並可能希望避免員工因為覺得辦公室不安全而拒絕上班,尤其是考慮到隔離指南的變化。
僱主需要在與冠病共存和確保員工安全之間取得平衡。
鑑於事態發展,僱主可以考慮採取以下步驟
1. 僱主可通過審查現有安全工作政策(Health and Safety Policy),以便適應不斷變化的冠病環境。
2. 制定工作場所出勤規則。例如,可能規定(a)冠狀病毒檢測呈陽和/或(b)出現冠狀病毒症狀的個人必須在家工作一段時間的時間。
僱主也可要求上班時可能出現冠狀病毒症狀的員工進行檢測,如果呈陽,也應該在家工作。
3. 為出現冠狀病毒症狀並希望接受檢測的員工購買一些家庭檢測試劑盒
4. 繼續鼓勵員工接種疫苗,以及
5. 制定有關口罩、洗手和其他安全措施的規定,這些規定雖然帶來些營運開銷,但可能會進一步讓員工放心,並有信心工作場所是安全的。
僱主也應該密切關注工作場所對冠狀病毒問題的情緒。
總之,政府取消所有關於冠狀病毒的規定並不意味冠狀病毒已經消失。僱主應繼續保持謹慎,讓員工感到安全,制定明確的政策,密切關注市場動態並適應進一步的變化。可以肯定的是,規則、指南和公眾普遍共識將在近期快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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