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社区:双文丹华小校门
(乌雪24日讯)无视警告牌往地上乱丢,商家把距离双文丹华小仅有百呎之遥的垃圾槽丢成“垃圾场”,让人气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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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女士:异味影响学生上学
双文丹居民黄女士申诉,她在接孩子放学时,目睹2名共乘一部商用货柜车而来的男子,将大量垃圾抛在华小校门斜对面的垃圾槽旁,对乌雪市议会的红色不可乱丢垃圾警告牌视若无睹。
“尽管有垃圾槽,但男子依然是将一袋袋垃圾丢在地上,让地方变成脏乱不堪的垃圾场。我在他们开车离去后前去察看,发觉他们丢下的垃圾中有餐具、包装食物的发泡胶盒以及开始发馊而发出异味的厨余,因此怀疑对方从事餐饮业。
“此外,地上也有很多怀疑是拜祭用的椰子和器皿。在太阳的曝晒之下,椰子发出的酸味让人作呕。”
她说,垃圾槽离开校舍不远,异味会随风飘送到学校,影响学生上学。
“长期嗅臭肯定心情不佳,师生又如何专心上课?我希望政府单位可以向乱丢的垃圾虫采取行动,让知法犯法者受到法律制裁,还学生空气清新的上学环境。”
李明伟:揪车主或移走垃圾槽
领养双文丹区的乌雪市议员李明伟指出,将双管齐下,采取不同的行动对付垃圾虫和解决乱丢垃圾的问题。
“首先,我会通过公共投诉管理系统SISPAA,上载黄女士所提供的货柜车照片,让市议会根据拍下的车牌号码找出车主后,采取法律行动。接下来,我会考虑市议会早前的建议,即将垃圾槽从校前拉走,不再让任何人丢垃圾。”
他补充,根据2007年垃圾丢弃、收集和销毁地方微型法令,在掌握车主的身分后,市议会可以向对方开罚高达1000令吉的罚单。
“若拒付,则可被控上法庭,面对2000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至于拉走垃圾槽,是因为除了乱丢,还发生了很多烧垃圾而造成空气污染和损坏公物,迫使市议会支出更多购买垃圾槽的开销。”他解释,在州政府的改革之下,垃圾承包商达鲁益山是沿门挨户收集垃圾,所以没有额外增设垃圾槽的必要。
放火“毁尸灭迹”垃圾槽失火
李明伟表示,在农历新年前两周,市议会接获许多垃圾槽失火的投诉。
“经过调查,我们发觉是因为家家户户在大扫除时丢出许多根据律法,本应另行处理的物品,为了‘毁尸灭迹’,他们故意放火烧毁可以追溯其身分的线索。”
“此外,拾荒者为了得到电器和电线中的铜线,也会放火。我将在市议会要求加强巡逻,盼能减少这类自私自利,为校方和师生带来烦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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