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訊)吉隆坡市政局於10月首2周(1日至15日)的聯合執法行動“遵守行動”(Ops Patuh)中,查封了轄內11個地點的41間違例營業場所。
吉隆坡市政局發文告指出,執法人員在行動中,到訪突擊檢查419間營業場所和公司,如娛樂場所、餐廳、服裝及縫紉店、雜貨店及理髮店等可在國家復甦計劃下營業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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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行動是為了確保業者遵守1988年傳染病控制與防範法令(342法令)以及其他地方法令和條規。”
文告指出,當局在執法行動中,對違反上述342法令的相關人士或業者開出了3張罰單,同時也援引1992年聯邦直轄區娛樂法令第17條文,查封一間娛樂場所,以及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1(1)(v)條文查封40間涉及無準證外籍人士營業的場所。
扣59外勞 充公15物品
此外,當局在行動中,也拘留了數名營業場所的經營者或員工,包括27名孟加拉籍、12名巴基斯坦籍、6名印度籍和14名印尼籍人士,以便進行記錄和後續工作。
“目前的行動中,市政局也沒收了15樣來自非法娛樂場所的物品,如混音器、顯示器、揚聲器、麥克風及液晶電視等設備。”
在過去2周的執法行動中,吉隆坡市政局也針對不同的錯誤開出114罰單,即在2016年貿易、商業和工業法令(吉隆坡直轄區)第UUK 3(1)條文下開出25張罰單、第UUK 20(1)(b)下開出54張罰單;在2016年食品存放執照條例(吉隆坡直轄區)第UUK 3(1)條文開出7張罰單、第UUK 22(1)(b)下開出17張罰單、在1982年廣告法令(吉隆坡直轄區)第UUK 5下開出1張罰單、在2003年美容及健康條例(吉隆坡直轄區)開出6張罰單,以及在2003年酒店條列(吉隆坡直轄區)開出3張罰單。
該局也援引1992年聯邦直轄區娛樂法令第4(1)(a)和(b)條文發出一張違例通知。
所有行動依標準SOP進行
文告指出,相關的執法行動將持續進行,直到國家復甦計劃結束為止,所有的特別執法行動均是根據該局和衛生部所制定的標準作業程序(SOP)進行。
市民也可透過官網(https://adukl.dbkl.gov.my)向吉隆坡市政局投報或提供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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