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訊)吉隆坡市政局執法組今午在燕美廣場、何清園批發城及河清園一帶展開執法行動,取締該區外勞非法營業的問題。
吉隆坡市政局執行總監(社會經濟發展)安華再因召開新聞發佈會時透露,吉隆坡市政局出動93名來自執法組、執照和商業發展組、廉政組(Jabatan Integriti)及企業策劃組的執法人員,分成3組前往外籍人士非法營業的重點區域,即燕美廣場、何清園批發城及河清園一帶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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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34罰單
他表示,當局針對不同的違規行為開出34張罰單,即在2016年貿易、商業和工業法令(吉隆坡直轄區)第UUK 3(1)條文下開出13張罰單,以及在2016年貿易、商業和工業法令(吉隆坡直轄區)第UUK 20(1)(b)條文下開出21張罰單。
他也透露,當局也援引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1(1)(v)條文,查封29家違規的商業場所。
另外,安華再因指出,當局在今年1月至9月期間,積極到吉隆坡直轄區11個國會選區展開外勞非法營業取締行動,並開出2876張罰單及查封228家違規的商業場所。
他表示,當局在過去的9個月內,援引2016年貿易、商業和工業法令(吉隆坡直轄區)第UUK 3(1)條文,開出740張罰單,以及在2016年貿易、商業和工業法令(吉隆坡直轄區)第UUK 20(1)(b)條文下開出1435張罰單。
截至9月 查封228違規商業場所
他說,當局也在2016年食品存放執照條例(吉隆坡直轄區)第UUK 3(1)條文下開出48張罰單、在2016年食品存放執照條例(吉隆坡直轄區)第UUK 22(1)(b)條文下開出189張罰單、在1988年傳染病預防和控制法令(342法令)下開出282張罰單,以及在1982年廣告法令(吉隆坡直轄區)第UUK 5(1)條文下開出182張罰單。
至於今年1月至9月期間查封的228家違規商業場所,安華再因表示,當局分別援引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1(1)(v)條文查封221家商業場所,以及援引1988年傳染病預防和控制法令(342法令)第18(1)條文查封7家營業場所。
對於非法營商的外勞,執法人員都會拍下他們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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