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8日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基於土地用途轉換的批准,吉隆坡的綠肺面積比目標面積減少72.91公頃(3.2%),而促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之一,是因為公共空地尚未獲全面憲報頒佈。
2019年第二系列總稽查司報告指出,在吉隆坡2萬4221.05公頃的面積當中,其中2328.81公頃(9.6%)在2020年吉隆坡城市藍圖(PBRKL 2020)下已經被劃為綠肺,綠肺土地涵蓋公共空地、私人空地以及森林保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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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總稽查司檢查吉隆坡市政局產業管理和評估組的資料發現,1808.64公頃的地段已劃為公共空地,當中788.51公頃土地已經獲憲報頒佈;在剩餘以及尚未獲憲報頒佈的1020.13公頃土地之中,372.43公頃是由聯邦所屬或保留,另647.70公頃的土地則是由市長掌控。
華友花園部分防洪池
轉混合發展或致水災
報告指出,峇都區(Mukim Batu)華友花園(Taman Wahyu)Lot 26934地段的規劃許可批准,涉及將部分的防洪池轉換為混合發展的用途,有關的發展也導致閃電水災的發生,破壞用於解決吉隆坡市中心水災問題的增江河蓄水池的功能。
根據吉隆坡水利灌溉局的估計,土地擁有權已經將蓄水池的面積,從33.5萬平方公尺減少至19.6萬平方公尺。
從2015年至2020年期間,吉隆坡共發生48次閃電水災,而且發生率逐年上升,2017年發生5次水災,2020年更是發生多達13次水災。
其中吉隆坡市中心,包括吉隆坡獨立廣場、金馬律、佔美清真寺一帶在去年9月10日就發生嚴重的閃電水災。
總稽查司報告發現,水利灌溉局曾於2019年6月19日發函給971210-P公司(Syarikat 971210-P),內容有關在華友花園蓄水池非法開發土地,並指此非法開發活動將會直接影響市中心和環境帶來增加水災發生率的風險。
報告指出,971210-P公司隨後於同年7月4日回應指是該公司承包商代表進行有關開發工作,有關土地工程已於2018年4月25日獲市政局批准,因此,沒有通知水利灌溉局。
報告認為,縱使水利灌溉局已經向有關公司聲明對蓄水池的擁有權和規劃許可是附帶批准條件,但吉隆坡市政局並沒有以此條件作為主要條件,導致該公司不遵守已經制定的條件。
引用隆城市藍圖規劃監管
2019年第二系列總稽查司報告指出,2020年吉隆坡城市藍圖(PBRKL)是吉隆坡首個地方藍圖,該藍圖援引1982年聯邦直轄區規劃(計劃)法令第13條文,於2018年10月30日憲報頒佈,以取代吉隆坡完整發展藍圖(PPL)。
報告說,吉隆坡市政局引用吉隆坡城市藍圖進行規劃監管、發展申請、基設發展及其他發展計劃。
“吉隆坡共佔地2萬4221.05公頃,吉隆坡的土地用途分為7個主要土地用途及22個土地用途區,包括貿易、綜合發展、住宅、工業及特殊工業、教育、綠肺及其他。”
總稽查司針對2015年至2020年的藍圖表現及管理,對吉隆坡市政局、吉隆坡土地局及馬來西亞航空署做出調查。
總稽查司選擇8塊土地,即大城堡拉丁阿農1路Lot 37890、拉丁阿農4路Lot 24208、新孟沙馬洛夫路Lot 22626、華友花園Lot 26934、郊外嶺迪沙巴迪2路Lot 9420、迪亞拉帝帝皇沙花園迪亞拉帝帝皇沙3路Lot 200759、敦拉薩鎮巴迪路Lot 53427及Lot 53653進行調查,以上土地為吉隆坡市長出售及曾被媒體報道過的土地。
同時,總稽查司經調查發現,截止2020年12月31日為止,吉隆坡土地用途未完全達到2020年吉隆坡城市藍圖的目標,即增加了340.75公頃(16.1%)貿易用途土地及57.44公頃(4.5%)綜合發展用途土地面積。
“其餘5個用途土地的面積則有所減少,即住宅用途土地減少了104.42公頃(1.5%)、工業及特殊工業用途土地減少99.32公頃(20%)、教育用途土地減少8.5公頃(0.4%)、綠肺用途土地減少72.91公頃(3.2%)及其他用途土地減少113.04公頃(1.3%)。”
土地用途與城市藍圖不符
同時,報告顯示,土地用途不達標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吉隆坡城市藍圖延遲憲報頒佈及土地用途與2020年吉隆坡城市藍圖不相符所致。
據瞭解,2020年吉隆坡城市藍圖原定於2011年9月憲報頒佈,較後因生命之河工程、捷運工程及新增大道工程進行首次展延至2012年7月及第二次展延至2013年1月。
“我們發現2020年吉隆坡城市藍圖草案於2016年至2017年進行最後修改,惟當時遇上第14屆全國大選而未完成憲報頒佈工作。”
無論如何,總稽查司發現,2020年吉隆坡城市藍圖在展延7年後,最終於2018年10月30日完成憲報頒佈工作。
“隨著延遲憲報頒佈,導致期間發生更改土地用途事件。截止2020年12月31日為止,該局共批准了943宗更改土地用途申請。”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為止,只有282宗發展批准已完成憲報頒佈及其餘661宗發展批准未完成憲報頒佈。
273發展批准未完成憲報頒佈
報告說,其中757項發展批准是吉隆坡市長在2020年吉隆坡城市藍圖還未完成憲報頒佈前進行及其餘的186項發展批准則是在該藍圖完成憲報頒佈後進行。
“在757項發展批准當中,694項發展批准已發出發展準證。其中,273項發展批准已納入2020年吉隆坡城市藍圖及421項發展批准還未完成憲報頒佈工作。”
報告指出,根據1965年國家土地法令第42(1)(a)條文,州政府擁有土地轉換用途的權力,而吉隆坡則由政府首席秘書領導的吉隆坡聯邦直轄區土地委員會負責。
4土地發展批准不符城市藍圖
另一方面,總稽查司在943宗更改土地用途申請中,抽樣選出4塊在還未完成2020年吉隆坡城市藍圖憲報頒佈前批准的土地做出調查,並發現發展批准與2020年吉隆坡城市藍圖不相符。
涉及的4塊土地包括,華友花園Lot 26934、郊外嶺迪沙巴迪2路Lot 9420、新孟沙馬洛夫路Lot 22626及迪亞拉帝帝皇沙花園迪亞拉帝帝皇沙3路Lot 200759。
報告指出,華友花園Lot 26934土地原本用途為防洪池及空地,同時,該土地於1998年6月19日作為第二階段增江河(Sungai Jinjang)蓄水池保留地,惟該土地仍未進行憲報頒佈工作。
“郊外嶺迪沙巴迪2路Lot 9420佔地1.61公頃的土地作為基設用途的土地,不過該土地還未憲報頒佈。總稽查司發現,該土地於2015年6月25日由吉隆坡聯邦直轄區土地委員會轉換用途予978433-P公司作為住宅用途。”
報告指出,吉隆坡市政局城市規劃組表示,根據2014年吉隆坡土地使用及建築物指南,公寓發展項目不允許興建在基設用途的土地。
“儘管該局接獲許多反對,惟978433-P公司最終在2017年1月21日獲得發展許可證,並在同年3月13日獲得發展準證。”
人口密度暴增至每平方公里580人
報告指出,隨著興建3棟公寓,該區人口密度從每平方公里60人暴增至每平方公里580人。
另外,在2020年吉隆坡城市藍圖,新孟沙馬洛夫路Lot 22626的0.213公頃土地被列為公共空地用途。該土地在還未交給200714-A公司前,原本的地主10531-H公司交出該土地作為綠肺。
“由於接獲許多居民的反對,吉隆坡市長在2011年1月18日吉隆坡聯邦直轄區土地委員會會議表示尋找另一土地作為替代,並圈定6個地點,惟遭200714-A公司拒絕。”
無論如何,時任聯邦直轄區部長於2016年12月15日同意200714-A公司的建議,即興建一棟貿易大廈;報告表示,隆市政局城市規劃組最終在2017年1月26日批准該項發展計劃。
“不過,新孟沙居民協會至2018年6月11日為止,仍向市政局提出上訴及要求維持公共空地用途。”
迪亞拉帝帝皇沙3路Lot 200759
批准作為油站土地用途
另外,總稽查司發現,迪亞拉帝帝皇沙花園的迪亞拉帝帝皇沙3路Lot 200759佔地0.65公頃土地,作為公共空地用途的土地於2013年2月14日批准土地更改用途,批准土地作為油站土地用途。
“惟,執法協調委員會較後於2017年8月15日批准興建1棟32層的服務公寓。”
無論如何,總稽查司發現,1009398-A公司已於2017年12月21日獲得發展準證,惟發展商於2019年將該地段出售予第三方,該地段較後於2019年3月29日更改土地擁有權。
“不過,總稽查司於2020年1月22日進行調查時,發現該地段仍未進行發展工程。”
64項土地交易值45億
另一方面,報告指出,從2015年至2020年期間,吉隆坡市政局進行多達64項出售土地的交易,總值45億1800萬令吉。
吉隆坡市長的土地是自2011年開始出售,惟直到2017年才有售地的標準作業程序,並於2019年5月1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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