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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图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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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1日讯)涉报假案引警察到场,遭通缉的42岁男子还用自制“火枪”袭击警员,后遭警开枪击中,男子因此被控企图谋杀。 《新明日报》报道,这起事件发生于11月8日清晨6时许。被告王胜贤(42岁)在白沙公园的观鸟塔手持武器意图攻击他人,过后被警员开枪击中。 他的左前臂和腹部中弹,在清醒情况下送院,并于11月9日在医院被控一项企图谋杀罪。 根据控状,被告在清晨6时26分至28分间,在白沙公园的红树木栈道上,使用自制的“喷火器”向一名助理警监喷火,有意图造成警员身亡。该名警员在事件中受伤,但控状并未列出详细伤势。 警方早前召开记者会披露,被告涉嫌报假案称有女子坐在白沙公园高塔的塔顶边缘,诱导警方到场。警员到达在四周搜查,于附近凉亭发现被告。 被告朝警员喷火后,警员们拔枪要求他放下自制武器,但被告拒绝且继续逼近警员。由于安全受到威胁,一名30岁的警员开枪击中被告的左前臂和腹部,随之将他逮捕送院。 这起案件展期到本月29日过堂。一旦企图谋杀罪成,被告可面对终身监禁或最长20年监禁以及罚款和鞭刑。 被告也涉打断别人鼻梁 被告也涉嫌在淡滨尼餐厅挥拳打断别人鼻梁被控。 被告早前被控一项蓄意重伤他人,以及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罪,但他未出庭面控,法庭于今年11月6日发出通缉令。 控状显示,被告去年9月8日晚上8时许,在淡滨尼世纪广场的一家餐厅朝一名男子比中指,还挥拳打了对方的脸,导致他的鼻子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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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11日讯)网传“维修车不还钱还故意伤人”事件,新山北区警区证实昨晚接获相关投报,已援引企图谋杀、蓄意伤人以及鲁莽驾驶条文展开调查。 新山北区警区主任峇维尔星于今午发出文告证实上述案件时指出,警方是于昨晚8时54分,接获一名29岁本地男子(以下称事主)的投报。 他指出,根据警方初步调查显示,本月7日中午12时许,一名40岁本地男子(以下称肇事者)驾驶一辆汽车到位于新山实达热带(Setia Tropika)的一家修车中心,维修损坏汽车,维修费为3万8000令吉。 他说,本月10日晚上8时许,该名40岁男子与一名长者到该修车中心,假装要试驾其送修的车子,事主基于担心未付款逃跑的情况发生,于是交代一名23岁的员工跟车。 他指出,当试车期间车开到金葩高原(Taman Bukit Kempas)一带,肇事者声称听到有杂音,而指示跟车的员工下车检查后车厢,说时迟那时快,当员工开门欲下车查探时,肇事者立即向该员工喷催泪剂复开车逃逸。 他表示,事主在肇事者驱车经过店门前时捉住倒后镜阻拦,却被肇事者企图撞上,事主的另一名29岁员工也尝试骑摩托车追赶,但过程中被推挤而翻车。 他指出,事件造成事主右手肘受伤、跟车的员工眼睛刺痛、骑摩托车追赶的员工左右手及左膝盖皆受伤。 他表示,事主因此总损失为4万3000令吉。 他说,警方目前已援引刑事法典第307(企图谋杀)和第324(蓄意伤人)条文,以及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鲁莽驾驶)条文调查此案。 他呼吁知情者拨打019-381 1817与本案查案官那查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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