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颁布《2025规划许可申请条例》 平地一声雷 各界不满


(吉隆坡16日讯)吉隆坡市政局在未进行公众咨询情况下,颁布《2025年联邦直辖区规划(规划许可申请)条例》,引起各方的担忧及不满,认为当中新条例赋予市长更大的决定权,并且也剥削了公众原有的权益。
吉隆坡可持续发展居民行动协会(KLRA+SD)发文告,强烈反对吉隆坡市政局在未进行公众咨询情况下,颁布《2025年联邦直辖区规划(规划许可申请)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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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会表示,有关新条例取代已实施54年的《1970年(发展)条例》,这不仅是倒退,而且削弱市政局在《2040年吉隆坡发展蓝图》中所承诺的原则。
在新条例中,市政局取消强制性的公众通知、公众反对权及听证会及取消必须通知相邻土地业主有关发展提案的规定。
“同时,市政局将与技术机构和利益相关方的咨询改为可选,并完全取决于市长的酌情决定。”

抨市长权力更大
该会说,新条例合并及削弱1970年规则第5条和第7条的保护条款,给予市长更多不受制衡的权力。
“这种做法与1982年联邦直辖区(规划)法令的精神背道而驰,忽视了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第10、11及17项(包容性、公众参与、伙伴合作),并侵犯已存在超过半个世纪的社区权益。”
该会说,公众参与对于保护社区免受土崩、闪电水灾、交通阻塞及环境恶化等风险至关重要。该会担心,若没有强制参与,如环境影响评估、交通影响评估及社会影响评估等重要报告,可能不会向公众公开。
“市长在没有制衡的情况下行使酌情权,会消除问责机制,将决策权力集中化,使规划过程容易出现不一致、政治压力及公众信任流失的问题。”
要求暂停新条例实施
如今,该协会对吉隆坡市政局的要求,包括在进行全面公众咨询之前,暂停新条例的实施。
“还有,公开所有仍按已废止的1970年条例处理的发展项目、恢复在批准任何发展项目前,必须与技术机构、受影响社区及利益相关方进行咨询的规定、避免随意选择咨询对象、必须向相关地区的居民协会及非政府组织发出正式书面通知,并设定固定的反馈期限。”
该会指出,再来,在线发布每个申请所咨询的对象及收到的反馈报告、对于高风险区域,必须在批准前进行特定地点的强制技术评估、市长的所有决定必须书面说明理由,并向公众公开、第3条条例必须明确衔接程序,避免忽视安全与环境问题及提升透明度及公众获取规划数据的便利性。
签署的单位包括,吉隆坡可持续发展居民行动协会、拯救吉隆坡协会、丁丁山之友、武吉加拉山之友、马来西亚行动联盟、Alliance of River Three(ART!)及Community Action Nexus Berhad。

郭素沁:应与各方公开商讨
与此同时,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也发文告,促请市政局展延落实此新条例,也要求当局应该与各方公开进行商讨。
她在文告中指出,她于本月5日的国会辩论环节中针对2025年联邦直辖区规划条例的宪报颁布提出疑问,而市政局也在周三(13日)发文告作出声明,即当局在公布《2040吉隆坡地方蓝图》前,已配合举行数场公共汇报会及会议,并将通过2025年吉隆坡联邦直辖区(规划)规则(规划许可申请)第3条,针对特定发展计划,如高密度发展或有限期的发展,继续与向有利害关系者进行咨询。
不过,她说,市政局上述声明未能完全解决她对有关条例的忧虑,而且也引起了民间社会、专业人士与公众的担忧,因有关条例将赋予市长在批准规划许可方面有着更大的权力。
文告表示,当局是在没有向公众咨询的情况下,于6月13日颁布宪报,并于16日生效。

从透明化系统变市长集中式
郭素沁指出,根据1970年规划(发展)条例的第5条和第7条,规定必须通过公开通告如在报章上刊登、展示有关发展计划至少14天、通知毗邻土地持有者、提出反对的权利,以及在做出任何决定前举行听证会。
然而,在2025年联邦直辖区规划(规划许可申请)条例中,却废除了第5条与第7条,并合并为新的第3条规则,即允许市长仅在认为必要时,与任何相关机构、部门、组织或任何利益相关方进行协商。
郭素沁表示,这将带来重大的改变,即从原本透明化及具有参与性的系统,为完全依赖于市长自由裁量权的集中式系统。
她补充,虽然相关权利可正面地利用,但在法律规定上缺乏监督与制衡及公众的参与,有可能出现政治压力等外部因素影响了市长的决定;也削弱了隆市在发展规划过程中的透明度、问责制和包容性。
她认为,这次的修订将导致公众没有获取发展计划信息的机会,也无法在发展计划获得批准前提出意见和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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