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阴阳眼的人而言,与鬼同屋是种什么样的体验?毕竟从小到大都能在不想看见时,看到“好兄弟”。这比常人多看见超自然现象的存在,每个人的反应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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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能够逐渐习以为常,有的人仍旧会感到恐惧或受到惊吓,也有些人能够干脆将其视而不见。但无论是属于哪类人,只要能“看见”,都属于日常生活里的一种烦恼。
更何况还要在本身就能看到鬼魂的情况下,与其共居在一个屋檐下,无异于别生枝节。但有的时候,有一种情况叫做身不由己。
既然如此,那就只能在找到更有利的策略之前,按兵不动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总好过自暴自弃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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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回家。在推开用钥匙拧开的大门,看见坐在客厅沙发上掩面而泣妹妹的那一刻,向阳原本松懈下来的心再次提起。自妹妹告别童年,拥抱青春以来,她就很少再哭泣。
正如此刻,完全被悲伤情绪笼罩得她丝毫没察觉到有人回来的情况,更是少之又少。不安的感觉很快就占满了向阳的心头:莫非是爸妈出事了?
不敢再深思。
“妹,怎么了?是出什么事了吗?”关上家门之后,向阳便立刻加快脚步,来到妹妹身侧坐下,着急的询问道。
还在抽泣的妹妹,仿佛这才回过神来。在她对上哥哥关切眼神的那一刹那,眼泪再次决堤。刚刚还在极力压制的情绪,在这一瞬间,好像找到了宣泄处。
“哥,怎么办?我被骗了!”她哽咽着说完这句话之后,便不管不顾地扑进向阳怀里嚎啕大哭起来。待向阳无声地拍背安慰她好一阵子后,向莹才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向他诉说出了实情。
原来向莹在一个月前,为了工作方便便在靠近公司的花园区租下一套房子。她原想着,这次终于能够不用与他人合租也挺好的。
可以省去一堆不必要的磨合与矛盾的同时,还能体验一把独居的生活和享受其中的自由。
而且,她对房子的整体设计以及租金方面都相当满意,便毫不犹豫地当即签下了长达五年之久的租房合同。
殊不知,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踏进房东一开始就设下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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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便宜没好货。如果要租或买的房屋比一般市场价都来得便宜以及低许多,就要开始当心其中是否有诈。但将本就存在问题的房子租给向莹的房东,明显是有意为之。
一般的屋主,为了尽快售出或出租鬼屋或凶宅都会以低价为饵来吸引有需要的消费者。但此法已随着时代的变迁,成为现今广为流传避免租以及买到这类房屋的方法之一。
狡猾的房东也是深知这点,所以从一开始向莹向他询问租金时,他就报了个正常的租房价格,以免向莹对此起疑心。
由于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房主和房东必须在他们的合约里,明确的表明他们的房子是否是一间鬼屋或凶宅的义务。所以,即便是将此事闹上法庭,也未必能有个让人满意的判决。甚至,连案件都可能直接不被受理。
无良的房东也正是吃准了这点才敢一而再,再而三的将他的房子租给不知其中缘由的租客以牟取暴利。
根据合同,如果租客提前终止租约,房东是有权没收抵押金的。也就是说,如果不想白白失去这笔不算小的费用,向莹就只能忍气吞声地继续住在这间闹鬼的房子里。
她就是受不了这一点,才在所有物品都还留在出租屋的情况下,不管三七二十一地跑回了家。虽然向莹不能如向阳那般能“看见”,但显然是被吓得不轻才能让素来有条不紊的她出现了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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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出去,这是我的家!”
“你以为我不想吗?”向阳无奈地耸了耸肩。
来之前,为了避免碰上最为辣手的恶灵,他已经给自己做足心理建设和应对措施。所幸,现实没他来前所设想的那样坏,不过情况也说不上好。
无论是对他还是房子住了十几年的原住户,他们都是彼此的“不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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