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隆市政局大型取缔电动滑板车(E-scooter),从本月12日起开始行动充公街上这类随手弃之的电动交通工具。
交通部早前立法阐明,禁止电动滑板车和电动脚踏车上路;但尤其电动滑板车仍在隆市繁华地区盛用,加上缺乏监管看护,导致电动滑板车到处弃放,包括垃圾堆、后巷、人行道或巴士道甚至外劳街,可见它们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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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会》社区报记者走访隆市武吉免登区、阿罗街、苏丹街及茨厂街,发现无论是游客旺区、人行道或巴士专用车道,都充斥多辆紫色款的电动滑板车,零散四处,没有集中点实行规划性停放,严重影响市容和公路安全。然而,民众对于这种阻街碍眼情景无动于衷,没人主动上前移走停放。
外劳也学会使用代步
阿罗街部分外劳,也跟上潮流学会电动滑板车代步;惟他们抵达目的地后,随手弃之路边。在一些餐馆后巷垃圾堆旁边,一样发现电动滑板车踪影,不排除有拾荒者贪图便捷,滥用电动滑板车拖曳回收物。
记者也目击一名疑似菲律宾的女子,在阿罗街使用电动滑板车代步;她过后将之放在一批街头露宿者面前,扬长离去。
她对记者表示,最近早上一直雨季,因要方便省下脚力,索性手机线上付费后,用电动滑板车代步完成不到200尺的路程。
该名女子指出,使用者可以下载手机程序,然后扫描操作电动滑板车,十分便利。
梁爱君:上周四已开始充公行动
隆市政局咨询理事会成员梁爱君和黎正兴也针对此事,走访上述地点视察时,亲睹上述严重情况;于是反映给隆市政局执法组,以采取行动。
梁爱君指出,隆市政局执法组从上周四开始,陆续巡察隆市各地,即时充公街上弃用电动滑板车,载到蕉赖美和嘉吉隆坡市政局仓库存放。
“公众如有发现街上出现弃用的电动滑板车,可上网https://adukl.dbkl.gov.my/投诉举报,并且附上地点和现场照片。市政局将派人前往充公。”
黎正兴:运营方应提交正式申请
针对电动滑板车算合法使用与否,黎正兴回应指出,吉隆坡已通过捷运(MRT)和各类公共交通设施,便捷地衔接不同区域。当然,若能合法引入这些微型交通工具出行,相信有助解决“第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接驳问题。
所以,他恳请所有相关运营方(包括电动滑板车和电动自行车)在上路运营之前,先向吉隆坡市政局提交正式申请,否则视为非法营运。
他强调,当局的出发点是保障公众安全而设立相关法规。隆市政局有严明指导方针,任何运营方必须遵循合法途径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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