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11日訊)在新加坡工作的大馬女子墜入前同事的圈套,借了大耳窿老千1000新幣(3313令吉),在家人先後兩次助還款2萬5000令吉,喪盡天良大耳窿老千再敲詐3萬6000令吉不果後,1個月內往住家放火6次,幸其中兩次是企圖放火不遂。
已婚李姓女子在獅城的商場連鎖店出任銷售員,她當時被認識逾1年的女同事誘導合資網賣生意,拿出全部積蓄4000新幣(1萬3252令吉)進行投資後,卻不夠錢付房租,在女同事介紹下向大耳窿老千借款,此後女同事消失不見,她才知道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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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因為無能力再還款,被迫逃離新加坡返回雪州加影,直至大耳窿老千恐嚇追債,無法對家人再隱瞞而道出被追債一事。
家人包括父母和兄弟妹為免大耳窿老千騷擾,替她還款1萬令吉,不過大耳窿老千不滿足,以荒謬原因再進行敲詐。
視頻:李景志
當時,大耳窿老千以事主延遲還款影響地下錢莊戶頭運作,向她索價1萬5000令吉費用,令她不知所措,家人不想再被凶神惡煞的大耳窿老千威脅,明知是敲詐也甘願付了這筆錢。
後來,大耳窿老千再施伎勒索,以刪除她和家人共6口資料為由,每個人頭索費6000令吉,合計3萬6000令吉。
事主在妹妹陪同下,今早與雪州社青團公共服務及投訴局主任李文彬,以及副主任歐偉傑出席發佈會,不過全程由她妹妹代言。
事主妹妹表示,家人因為拒絕向大耳窿老千妥協,結果被恐嚇放火燒屋,當時家人沒有放在心上,殊不知從10月22日起,分別位於加影峇魯花園父母家和加影流古路的夫家,在1個月內被放火4次。
視頻:李小姐提供
她指出,自從發生放火燒屋事件後,她回去父母家暫住,為了安全起見,姐姐和年邁父母在三更半夜輪流守住閉路電視畫面,以監察屋外是否有可疑者出現,直至上週五(8日)凌晨時分,她發現兩名嫌犯在其屋外放火;她在沒有考慮安全情況下,單獨外出捉拿嫌犯。
“被逮到的兩名嫌犯是女生,分別26及22歲,她們解釋純粹為了賺取50令吉酬勞而被大耳窿老千利用放火。我們在事後將她們交給警方處理,但我在捉捕過程中倒地受傷。”
“根據閉露電視記錄,我父母家被放火燒了3次,夫家有一次,每次負責放火的嫌犯有男有女,出沒時間介於凌晨1時30至5時之間,雖然我們已報案6次,但警方並沒有正視事件的嚴重性。”
她說,大耳窿老千至今仍警告家人不會就此擺休,她們向加影警方報案時,還被其中一名查案警官教訓,讓她不解為何警方如此對待受害者。
“除了第一次被放火燒屋,警方有派員到場瞭解,之後不見有警察巡邏車出現,結果嫌犯接二連三出現放火。”
她補充,由於其胞姐是在新加坡向大耳窿老千借貸,因此在較早前也向新加坡警方報案。
李文彬表示,他將針對事主一家人面對大耳窿老千威脅向警方要求採取行動,同時向雪州總警長及加影警區主任投訴查案警官對受害人的無禮態度。
他說,警方職責是保護人民,受害人和家人受到性命威脅,如果警方在此事件不積極展開調查,叫民眾如何相信警方是可以保護人民,加影警區主任必需交代此事。
“如果民眾報案求助反被警方指責警告,試問民眾還敢去報案嗎?”
“如果警方疏於調查此案,等於縱容大耳窿老千行為,警方有責任嚴厲打擊罪犯;大耳窿老千派人上門放火,是涉及嚴重刑事行為,同時相信他們還有可能再放火,警方不能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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