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许氏家属于26年前,在蕉赖6哩村瓜里路基督教墓园,为母亲预购下一块墓地,岂料,在母亲于今年5月往生时,却惊觉该墓地早在26年前被埋葬胎儿尸体,而无法将母亲安葬在该墓地。
许氏家属今早在执业律师吴健南的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要求市政局把他们原本为母亲购买的墓地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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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父亲墓地旁墓穴
吴健南指出,许氏家属于1998年11月26日在该墓园,以200令吉价格为母亲购买一块墓地,位于当时刚离世的父亲墓地旁。岂料,在今年5月3日母亲离世时,才发现原本预购的墓地已经埋葬了他人遗体。
他说,当家属为母亲处理后事时,市政局官员告知该墓穴早在1998年已经埋葬了尸体,不能再将他们母亲的遗体安葬在该墓地,令家属为之惊讶。
市政局指经许氏家属同意
他表示,最终,家属被逼接受市政局的建议,即将母亲遗体埋葬在父亲的墓地之上,母亲的棺木为3呎深,而父亲原本的棺木是6呎深。
他指出,他们父亲隔壁的墓地并没设立任何的墓碑,看起来还是空置的墓地,因此这些年来他们都认为这是预购给母亲的墓地。
他表示,家属较后通过他发出律师信给市政局,惟市政局给予的书面回应是,据当局的资料,该墓地已于1998年11月26日,在其中一个家属的签署同意下,埋葬了一个婴儿或胎儿尸体。
“家属认为,这并不合逻辑的,他们不可能同意让陌生人下葬在该墓穴,因此怀疑是市政局伪造文件。”
向市政局提出7诉求
当事人家属通过律师吴健南向市政局提出7大诉求,包括要求市政局清空该墓穴,重新让母亲埋葬,以了母亲希望埋葬在父亲墓穴旁的心愿。
家属要求市政局解释,为何他们合法向市政局购买的墓地,却被他人安葬,并要求市政局向家属道歉。同时,也要求市政局承担拆除父亲墓碑及设立父母亲墓碑的费用,以及法庭评估的基本损失费和精神损伤费用。
出席新闻发布会者包括儿子许国成、女儿许碧钻、许碧云、孙子巫易刚及律师朋友拿汀达吉考尔。另一名儿子许国强,则是在线上参与。
市政厅说词前后矛盾
吴健南也表示,家属感到失望,市政局逼他们接受把母亲安葬在父亲的墓地之上。至今半年,他们还未重新设立双亲的新墓碑,因为他们仍希望市政局能解决有关问题。
他说,据市政局的回复,自1995年起,当局已关闭预购墓穴的服务,从1996至2008年是采取“先到先得”的方式安葬。直到2008年,才弃用“先到先得”方式。
他表示,市政局的调查显示,该墓穴在1998年11月27日埋葬一名女士的胎儿或婴儿遗体;安葬的表格是由许国强所签署,同意下葬该婴儿遗体。
质疑违反多项法令
他质疑,市政局声称从1995年开始采取先到先得的方式,惟于1998年所发出的是官方收据,显示他们已经预购了该墓穴,出现前后矛盾。
他指出,若市政局无法依据律师函中家属的诉求,他们只好进行民事诉讼,因市政局也疑似涉及伪造文件,并呼吁警方和反贪会调查该案件。
他指出,该事件对死者家属是很大的伤害,再加上市政局的态度,一方面没有否认收据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却说是死者家属同意给陌生的人安葬在该墓地。
“他们质疑市政局违返合约法令、消费人保护法令、地方政府法令、联邦宪法等相关法律,以致对家属造成伤害。”
“这对他们来说是二度伤害,在伤口上撒盐。希望市政局要有基本的同理心、同情心和尊重,不只是尊重合约,相信任何宗教都不能苟同这种不敏感和对家属的不尊重。”
他希望,市政局可以尽快纠正有关问题,在他们重新修建墓碑之前,解决有关问题,让其他遗体搬迁,归还墓地及安葬他们的母亲,一了母亲生前的心愿。
许碧钻:弟弟否认 市政厅没证据
许碧钻表示,他们于1998年11月26日预购该墓地,但在翌日(27日)就被陌生人下葬,这并不合逻辑。他们也不可能允许陌生人安葬在该墓地。
她指出,其弟弟许国强否认签署任何文件同意陌生人下葬的文件,市政局也无法出示声称其弟弟同意安葬婴儿尸体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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