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打靈再也24日訊)雪州因工廠洩漏聚甲基丙烯酸(PMAA)汙染河流導致雪隆7縣制水事件,環境局總監拿督旺阿都拉迪證實當局已逮捕2人助查。
可監5年罰1000萬
旺阿都拉迪今日發表文告指出,當局援引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2024年修正)第25條文,逮捕2人以展開調查。一旦汙染河流的罪名成立,違例者可被判處最高5年監禁及最高罰款100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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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環境局已經向有關業者發出指示,促請對方立刻清理工廠、溝渠和受影響的支河,而環境局認可的承包商昨日已經完成有關清理工作。
旺阿都拉迪指出,當局也採集3個證據樣本,並交給馬來西亞化學局化驗和匹配測試。
此外,環境局根據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第 38(1)(a)條文發出操作設備扣留令(POK),並且充公該廠操作區域及工藝設備,直到完成調查工作為止。
根登河(Sungai Kundang)及森巴河(Sungai Sembah)日前受到轟埠河附近工廠汙水流入而衍生的氣味汙染,導致雪隆7縣面對制水。
文告指出,環境局是在轟埠原住民甘榜路(Jalan Kampung Orang Asli)的一家亞克力材料處理工廠展開調查,結果發現氣味汙染源自於該廠儲存槽裡的聚甲基丙烯酸化學物,屬該廠生產的液體產品。
若公眾發現任何汙染環境的活動,可立刻向環境局舉報,熱線號碼是1-800-88-2727、電郵:[email protected],或通過網站(https://eaduan.doe.gov.my)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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