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10日讯)掌管雪州基本建设与农业事务的行政议员依兹汉指出,1971年管控牛与水牛州条例修正草案预计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以更严厉的方式对付让牛只游荡的不负责任牛主。
针对牛群在道路游荡而发生意外的事件,依兹汉表示,雪州兽医局在获得州当局(PBN)的许可下,正在准备养殖水牛执照规则的草案,预计将可在州法律顾问办公室的批准,今年年杪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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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随着养殖水牛执照规则的草案计划,将有助让当局有序与有效地进行执法行动。
对于针对不负责任的牛主将提高刑罚,罚款从1000令吉提高至1万令吉。依兹汉表示,州政府已计划修正1971年管控牛与水牛州条例,包括处罚事项的草案。
无论如何,他表示,至于罚款额多少,需由各方通过考虑和提出意见后才有定案。
依兹汉今日在雪州议会回答土团党而榄州议员海里森的口头提问时,这么指出。
同时,他表示,州政府会在全面采取执法行动之前,进行为期6个月的讲解会和会议,涉及参与单位包括社区领导、养殖业者、兽医服务局、地方政府、警方及土地局等。
暂无替代方案提高执法
另一方面,依兹汉在回答海里森询及州政府是否会考虑其他提高执法方案的附加提问时表示,1971年管控牛与水牛州条例中发放执照的细节仍存有其弱点,州政府目前也正研究3个主要事项,包括执照细节、身分识别标志及条规与地方政府的条例要相符。
“如果牛只有放标志(tagging),那我们就容易找出负责的饲主。但现在没有标志,我们就没有证据证明。”
他补充,据现有的地方政府条例,并不允许有水牛养殖业;但并没执法,因为现阶段暂时没替代方案和长远解决方案。
“我们确实接到很多有关牛群游荡导致意外的事件,但我们也担忧食品问题,因为雪州自供自给率(SSR)很低,养殖的牛只就只有仅仅的5%,其他都是进口的。因此,我们必须致力取得平衡,不会忽视人命,要顾及雪州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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