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人民组屋单身住户恳请吉隆坡市政局帮忙物色结婚对象!
甲洞横街人民组屋数名单身住户,抗议吉隆坡市政局多年来实施单身者不能享有租住人民组屋单位的条款,让他们担心父母百年归老之后,自己遭吉隆坡市政局驱离沦落睡街头下场,于是恳请吉隆坡市政局重新检讨措施,高抬贵手,以及“帮忙”单身住户物色结婚对象,好让他们继续有个栖身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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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者表示,目前组屋单位租客名字尚在父母名下,每月租金124令吉,万一将来老人家不在世,岂不流离失所?他们认为,即使身为光棍汉或是单身女郎,同样拥有居者有其屋的权利,政府不能剥夺漠视人权。
他们今午在甲洞社区工作者余保凭陪同下,在组屋底楼召开新闻发布会,控诉不理解政府为何坚持实行这种条例,而且目前生活指数高涨,经济不景气,政府应该怜悯中下层阶级生活需要,而不是赶尽杀绝。
晚上突检 无人在家须解释
住户认为,吉隆坡市政局经常派人在晚上8到9时之间,上门突击造访,确认屋内成员是在注册名单以内,杜绝非法出租。
他们指出,组屋住户多是打工仔,早出晚归,刚好官员突击造访遇上屋内没人开门,官员便致函给租客,要求有关人士到办公室面谈,给予合理解释。
投诉者认为,吉隆坡市政局坚持租客必须建立家庭才算符合入住资格,倒不如干脆让市政局全权处理婚姻大事,“帮忙”单身住户物色伴侣。
余保凭:应检讨条例是否符民情
余保凭促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关注基层百姓对人民组屋的需求,建议与隆市政局开会检讨现今条例是否符合民情,采用电脑制度来简化,自动更新出租合约程序。
“增江北区柏灵京花园(Taman Beringin)和华友花园的人民组屋,不久前已经公开出售单位给住户,为什么甲洞横街人民组屋至今没有向这方面措施看齐?即使一间单位售价为3万5000令吉,对双方而言,也是皆大欢喜解决方式。”
转名给未婚子女纳入考虑
此外,余保凭说,根据一名吉隆坡市政局官员给予回应指出,未婚者不符合租赁人民组屋的条件。然而,若是为了将房屋名字转移到未婚老年子女(即年长公民)名下的情况,则可以纳入考虑,并且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官员也表示,本地人与外国配偶不符合继续居住人民组屋的条件,也不符申请注册人民组屋的条件。如果配偶不是大马公民,欲申请继续居住组屋的上诉则不被考虑。
王丽莲(56岁,失业人士):更新租约繁杂耗时
“我早前任职书记,日前失业。
我与母亲和妹妹,住在二楼单位10多年,屋子注册在83岁高龄母亲名下。
从前每3年必须更新租屋合约,后来改成2年1次。
手续繁杂耗时,先向组屋管理层索取表格,填妥后交到冼都的市政局分行,过程要自费找宣誓官宣誓,以及到税收局缴纳印花税,最后需要劳烦邻居到冼都的吉隆坡市政局分行一趟做证人,证明提呈资料并无虚言。
整个程序不是一天能完成,来来去去多趟车程,耗费精神增加压力。
恳求吉隆坡市政局同意出售现有居住的单位给我们,好让住户下一代安枕无忧。
吉隆坡市政局在疫情之前,曾经派遣官员做问卷调查,了解现有住户有没购买意愿,统计巴仙率。当时住户纷纷填写问卷,不久后疫情封城,至今事情进展石沉大海。”
刘正音(50岁,失业人士):更新租约被质疑资格
“从前居住华友组屋区,后来面对拆迁,便在2011年与母亲搬来这里。
母亲持红色登记,所以屋子名字转而注册在自己名下。
每次更新合约,市政局官员问同样问题,质疑我是单身,为何有资格申请人民组屋。
我反问,难道单身就要失去住人民组屋的权利吗?明年5月合约到期,届时又要劳师动众处理合约更新。”
邓美娟(55岁,单亲妈妈):忧3单身孩子失居所
“丈夫逝世20多年,自己是癌症患者加上是单亲妈妈身分,以此作申请条件得到租居人民组屋单位资格。
含辛茹苦照顾3名孩子长大,一家四口入住上述人民组屋多年,听闻有其他年老屋主逝世后,后代失去屋子居住权。
我担心这类事件发生在自己家庭,3名孩子依然单身。自己是癌症患者,担心百年归老,造成孩子流离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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