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24日訊)隨著雪州政府從今年起取消豁免小販執照費,靈市夜市小販申訴,八打靈再也市政廳還加收一年144令吉的攤格租金,加上208令吉的夜市小販執照費(含清潔費和64令吉執照費),令小販全年得繳付352令吉;比過去豁免執照費繳交的144令吉清潔費,增加了208令吉或144%倍的負擔!
梳邦和八打靈再也流動夜市小販公會主席兼雪隆販商公會聯合會副會長黃福全,昨晚在新聞發佈會上指出,上述執照費和全年攤格費只限一個8呎長攤格。
ADVERTISEMENT
他以一名小販最多可有兩個攤格為例,意味費用從過去的288令吉激增至704令吉,增加416令吉,令夜市小販大喊吃不消。
“如果到1月1日還沒繳付執照費,市廳可徵收50%罰款、到2月份追加100%罰款、3月起罰款增至250%,以此類推,到6月份則撤銷執照。”
他舉例,一般上販賣衣服的至少要租借兩個攤格、餐車也佔了兩三個攤格,熟食攤一般則一至二個攤格,所以一些佔用兩個攤格以上的攤販,都是以夫妻或家庭成員名義向靈市廳申請好幾個攤格,如今一個攤格“加價”208令吉,無疑加重許多負擔。
他透露,市廳官員本週二(21日)召見夜市小販時解說,徵收攤格租金是為了地方上的基礎建設提升,如維修溝渠、修補馬路坑洞等,且明確表明會議是“通知”市廳內部會議通過的議決,並非找小販“商量”。
“起價超過100%負擔太重,但既然會議通過了,我們只能感到無可奈何,只能尋求甘榜東姑州議員林怡威看能幫上什麼忙。”
黃福全:市廳無需徵收攤格費
黃福全說,市廳向來都是向小販一次過徵收144令吉的清潔費(每月12令吉或每週/次擺攤3令吉),如今恢復執照費和增加攤格費,使得一年費用增至352令吉。市廳通融允許3或6個月的分期付款,但小販需提前一兩個月向市廳填表格呈函書面申請。
他表示,各地方政府的收費制度有別,比如梳邦再也市政廳就把夜市小販,區分為“一般”(Am)的幹活小販執照費144令吉,溼貨小販執照費則300多令吉,並無多收攤格費。
他認為,市廳毫無必要徵收攤格費,因為夜市小販擺檔的攤格,並非有任何實體建築物結構及需要維護費,純粹是露天停車位,所以不解收取攤格租金的用意。
黃福全形容,夜市小販生意難做,且之前雨神“準時”在傍晚或晚間報到,當晚生意就得泡湯。
他說,在時代洪流變遷下,夜市生意大不如前,就算是一些熱門夜市看似人氣旺盛,例如名聞遐邇的靈市SS2夜市,但看得人多、買得人少,購買力大不如前。要不民眾都是買食物飲料多,或純粹是參觀我國夜市文化的中港臺遊客。
陳聯發:電子發票制度應免除小販
聯合會執行顧問陳聯發認為,政府不應把落實電子發票制度的對象瞄準小販,畢竟許多小販都是年長者,向來都是親力親為,根本無法騰出多餘時間來學習和操作電子發票。
他說,小販交易向來收取現款,並迎合時代讓顧客使用電子錢包付費,強調小販很少會在呈報所得稅方面逃稅,尤其小販若要申請銀行貸款,需交上報稅表為證。
他形容,政府全面強制執行電子發票制,導致小販面臨很大心理壓力,甚至會導致上了年紀的小販被迫結業,失去生計,道理如同2016年實行消費稅制時,許多老業者經營的傳統雜貨店,在無法跟上腳步下被迫結業。
潘國全:盼擬出合適方案
聯合會會長潘國全促請有關單位關注小販執照費“漲價”之事,並指經濟不景氣下的“加價”,無疑造成小販負擔。當局如要調整執照費,應和販商同業商討,擬出一個合適方案。
針對巴生中路、永安鎮和衛星市等商業區,常因閃電水災造成民生損失,他認為,巴生王城市政廳花了許多錢,分別在中路和永安鎮,各設立了兩座和一座可“一物兩用”的乾性滯洪池,但礙於容量有限,對下大雨時可收納的雨量不多,導致雨水溢出,作用不大。
他認為,市廳倒不如多建幾座如同百家利花園的“真正”滯洪池,希望巴生市議員和國州議員多關注。
他促請,市廳要定期修砍舊區的茂密大樹和老樹,避免倒樹意外發生,也符合升格為市廳的形象。
出席者包括聯合會會務顧問邱志博、陳秀溪和陳忠民、總務鄭桂巒、財政黃士瀧、副財政譚廣源及福利洪本豐。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