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彩雲.52歲.太平十八丁人.魚販
我來自太平十八丁,18歲時的我,貌美如花,追求者眾多。
但是在那年,我駕駛摩托車載媽媽途中,被無照駕駛的羅裡撞倒,右身肋骨和大腿被碾過骨折了,全身浴血昏迷過去。我在太平醫院治經過手術和療養2年,才康復和可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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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21歲時,當時我騎著大型摩托車,停在太平新板交通燈時,又被醉駕的轎車撞及,當時耳鼻出血,但照X光時,卻沒發現異樣。
直到26歲那年,我時常看到水和雙層疊影,去專科醫院診斷出是因為腦生腫瘤,導致眼睛積水,當時在醫院施了手術割除腫瘤。
出院回家不久後,腫瘤擴散,醫生診斷這是癌症,並進行化療和高科技微創手術,切斷了左頰神經線,導致我的左臉歪去右邊,左耳聾、左鼻孔沒有嗅覺、左邊的牙齒被逼拔光,以免牙齒刺到口腔,眼睛也蓋不上。
20年前至今,我晚上睡覺都是要用膠布粘上,醫生說,若長期眼睛張開,會導致眼盲。
由於整個臉歪了,家人不讓我照鏡子,但我還是照了,當時我驚訝得發出“啊”的聲音,用了數個月時間去調適自己心情。我記得婆婆說過的話,人可吃可睡就好,而且家人也一直給我支持和正能量。
我很堅強,不自卑和自暴自棄,我還是一樣愛美,甚至還在手術時塗口紅,萬一死,也可以漂漂亮亮。
數年前,我又腦瘤問題,因此院方切除了子宮和卵巢,體內置入導管排除腦的積水。
上帝沒有判我死刑,我覺得我的命是撿回來的,人生難得,我要做有意義的活動。
我參與了十八丁村委會,成為當地華小董事,我們時常舉辦活動。
我將我90%的賣魚收入都用來捐獻,如捐魚給老人院,捐菜給學校和弱勢群體。
在冠病行管令期間,同村漁夫面對捕魚後無途徑銷售的困境,我幫他們收魚,再經過劏宰後,得以將魚銷售出去,也可賣得更高價格,讓漁夫獲得更好利潤。
現在的我很開心,我還看到媽媽,認識很多朋友,也傳達正能量給他們。
因為見過生死,我只享受當下,除了生死,其他都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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