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2日訊)隨著大道的車流量逐漸增加,LED電子廣告牌近年來如雨後春筍般林立,與靜態廣告牌互相爭奪道路使用者的眼球,往往讓路過的駕駛人士有目不暇給之感。
不過,也有民眾不滿四處林立的LED電子廣告牌影響道路使用者,分散騎士和司機的注意力,而其中一個在2月杪安裝,位於白蒲大道(LDP)SS22白沙羅再也與3 Damansara商場之間,通往萬達廣場(1 Utama)或甲洞方向的隧道(吉隆坡西部疏散大道(SPRINT)下面)的新電子廣告牌在引起爭議後,已被八打靈再也市政廳以違反指南為由下令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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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早前有網民在平臺X(前稱推特)向有關當局投訴,指他不滿隧道上的電子廣告牌太高,當車輛在隧道上的U轉處之前的路段時,會被過高的廣告牌阻擋視線,看不見U轉處是否有車輛停著,影響安全。
雖然該廣告牌是在2月尾安裝,但截至3月初,有關電子廣告牌尚未啟用。
蘇芮斯:廣告公司先斬後奏違指南
《大都會》社區報記者向八打靈再也市議員兼戶外廣告牌管理委員會主席蘇芮斯瞭解到,該廣告牌因違反指南而被市政廳拒絕申請。
蘇芮斯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鑑於有關廣告牌與其他現有的廣告牌太靠近,且位置是在隧道之前,會影響駕駛者的安全,因此市政廳已經拒絕有關申請。
“我們也發現,有關公司竟然在道路左右兩邊設柱子,上方就拉了一條電線,潛伏危機,國能公司也認為非常危險。”
他說,市政廳於3月11日向有關廣告公司發出警告信,指示有關公司必須在14天之內自行拆除違例的電子廣告牌。
蘇芮斯指出,在市政廳拒絕有關申請之前,相關公司已經自行安裝該電子廣告牌。
“雖然大馬大道局允許這個電子廣告牌,但最終決定權還是在於靈市政廳。”
動態視頻分散駕駛者注意力
聯邦大道、白蒲大道及吉隆坡西部疏散大道等多條大道在過去數年以來,逐年增設電子廣告牌,白天夜晚亮燈、播放動態廣告視頻、切換畫面,多多少少都會影響駕駛者的專注力;到了夜幕低垂,電子廣告牌的燈光還會影響周圍居民的生活。
據瞭解,戶外廣告牌主要是由地方政府或大馬大道局批准,並非由大道特許經營公司負責,而管理這些廣告牌的廣告公司必須遵照當局所設定的指南。
7pm至12am只能播靜態廣告
根據八打靈再也市政廳的廣告牌指南,電子廣告牌只能從早上7時至晚上7時播放含有動畫或視頻的廣告;晚上7時至午夜12時,則只能播放靜態的廣告。
指南顯示,從午夜12時至早上7時,所有電子廣告牌不可展示任何畫面。
所有動畫和視頻廣告內容,都必須經過八打靈再也市政廳發展規劃組的審核。
此外,這些戶外廣告牌,都不允許播音和發出聲響。
廣告牌也必須根據環境和天氣來調節與控制熒幕亮度,以避免對道路使用者造成眩光和干擾。
同時,市政廳不允許業者在住宅區30公尺之內安裝廣告牌,而且不可阻擋出入口。
電子廣告牌亮度 | ||
天氣 | 時間 | 亮度(nits @ cd/m2) |
白天 | 早上7時至晚上7時 | 600-1200 |
夜晚 | 晚上7時至午夜12時 | 150-300 |
深夜 | 午夜12時至早上7時 | 關閉 |
電子廣告牌時限控制 | |||
地方 | 時間 | 廣告畫面種類 | 展示時限 |
高速大道、聯邦道路(時速>90公里) | 早上7時至晚上7時 | 靜態或動畫視頻 | 20至30秒 |
晚上7時至午夜12時 | 靜態 | 20至30秒 | |
午夜12時至早上7時 | 關閉 | 關閉 | |
主要道路、地方道路(時速<90公里) | 早上7時至晚上7時 | 靜態或動畫視頻 | 10至20秒 |
晚上7時至午夜12時 | 靜態 | 10至20秒 | |
午夜12時至早上7時 | 關閉 | 關閉 |
黃燕珠(八打靈再也SS20居民):太靠近住區擾民
“電子廣告牌在前幾年開始在雪隆大道林立,初期時確實會出現亮度太高而刺眼的情況,影響附近居民。當時,居民都有做出投訴,向市議員和八打靈再也市政廳反映。
不過,我發現最近的電子廣告牌亮度已經調整至適中程度,還能讓人接受,但可能還是有人會覺得不習慣。
然而,電子廣告牌畫面不斷轉換,的確會影響道路使用者,分散騎士和司機的注意力,形成危險。
如果電子廣告牌太靠近住宅區,而且亮度太強影響居民的生活作息,這樣的話絕對不能被居民接受。”
齊國林(SS2北區居民協會理事):儘量不看動態視頻
“我經常使用白蒲大道,每次下班途經格拉那再也時,都會經過橫越白蒲大道的橫型電子廣告牌,尤其是傍晚和夜晚,這些廣告牌的燈光都會很亮,對駕駛者感到不適。
我也注意到有些電子廣告牌會發出白光,特別刺眼,影響道路使用者的視力,甚至會對駕駛者帶來危險。
我希望當局可以調低電子廣告牌的亮度。
我都儘量不去看不斷切換畫面的廣告視頻,選擇專注開車,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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