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亞南1日訊) 掌管雪州衛生和環境事務的行政議員嘉瑪莉亞認同,必須採取嚴厲行動對付任何造成水源汙染者,尤其是影響重大的一些事件,一些較小的水源汙染事件,也需要採取行動應對,包括開出罰單及通知,以確保雪州任何做生意或運營工業、工廠業者瞭解自己應負起的責任。
她說,為了提高業者的意識,雪州水務管理局(LUAS)已建議將於今年實施排汙者付費原則(PPP)和零排放政策(Z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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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今日回答巴生港口州議員阿茲米佔的口頭提問時指出,雪州水務管理局也展開共12項行動,經常監督雪州河流的周遭情況,避免發生任何或引起汙染的活動,包括成立快速行動隊24小時巡邏。
她也說,州政府已修改1999年雪州水務管理局條例第79(4)條文,將汙染水源的罰款數額從10萬令吉調高到最低20萬令吉和最高100萬令吉;據數據顯示,雪州河流汙染事故近年來已逐年下降。
州政府多舉措維護環境
嘉瑪莉亞說,州政府為了維護環境實施多項舉措及努力,其中包括推動不同的活動與運動,如醒覺運動、無塑料袋運動、植樹運動及電子垃圾(E-Waste)活動,而且還建設大規模太陽能發電(LSS)設施、在州政府大樓安裝太陽能板和太陽能燈、禁止經營回收及加工廢棄品、設立氣候變遷政策、成立氣候變化適應中心等。
此外,美丹花園州議員阿菲夫及班達馬蘭州議員梁德志在附加提問時詢問,在相關法令下是否曾逮捕和懲罰涉及者,以及建議需要加重刑罰如坐牢刑罰,讓人不敢作出任何將造成河流及水源汙染的行為。
嘉瑪莉亞解釋,任何刑罰都需要依據程序,還有需時較長時間處理,因而不只是採取刑罰對付;當局常對違例者開出罰單,因這可以更快地對違例者作出懲罰。
“在2017至2020年,開出的罰單總額不超過1萬令吉;但在2021至2023年開出的罰單有超過70萬令吉。”
“據我得到的數據,這些年有很多汙染事件是因為工廠業者缺乏這方面的意識所造成。所以,我們這幾年更注重在提升意識,並且也在加重罰款方面的懲罰,這些年的河流汙染事件確實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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