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时期在母校做过“office boy”,如今再度返回校园并担任董事长,我和乐圣华小有一段说不尽的缘分!
1968年,我在位于十五碑的乐圣华小完成6年的小学生涯。升上中学后,我在公教中学才求学了5个月,就发生513重大事件,我之后也因此辍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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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大约15岁时,经过邻居的介绍之下,我回到了母校乐圣华小打工,每天早上6时30分就从住家骑脚车到学校打卡上班。我的工作任务包括准备早餐给一至三年级的学生、清洗碗碟、到吉隆坡教育局领取学校的信函、递送文件等等。
这是我踏出社会的第一份工作,仍记得当时的月薪是69令吉25仙。每次领到薪水时都会特别高兴,而且能够为母校服务,更具意义。
在母校打工一年多后,我继续在社会打滚,初期先出来帮忙经营五金店的哥哥工作,然后就出来创业,从事运输行业。那段期间,我很幸运地遇上贵人,对方是一家石灰厂的总经理,让我有机会转卖与运输石灰粉给发展商,我也因此赚取一笔非常可观的收入。
虽然这份事业让我赚取第一桶金,但我并没有因此挥霍金钱,反而是继续奋斗和储蓄,我之后也另外开设3间红砖厂。
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我转行从事房地产发展商和外国轿车代理,并陆续关闭运输公司和红砖厂。
相隔四十多年以后,在机缘巧合之下我和母校再续前缘,我进入了乐圣华小董事会担任董事,并于2015年接任董事长一职至今,当时的学校已经从十五碑搬迁至大城堡。
由于乐圣华小新校园缺乏有盖篮球场和礼堂,在秉持‘取之社会,用之社会’的精神下回馈母校,我分别捐献30万令吉和305万令吉兴建篮球场和礼堂,造福莘莘学子。
我们计划未来会增建视听室,并且提升师生各方面的素质、学校的声誉与知名度,我也会继续为母校服务,支持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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