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訊)位於沙叻秀新村的直轄區住宅(Residensi Wilayah)興建6年遲遲未能竣工,工期嚴重延誤超過908天,逾百名購屋者今日在工地外高舉橫幅及大字報大喊“還要我們等到幾時”!
上述直轄區住宅於2018年開始興建,據購屋者透露,最早一批購屋者於2018年2月22日簽署了買賣協議(SPA),之後我國因冠病疫情落實行管令,房屋與地方政府部授予發展商36個月及另外168天的延工許可證(E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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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早期的購屋者而言,所謂的空置房屋擁有權(Vacant Possession)的日期是到2021年8月8日,然而,截至2024年2月3日,延工時間已達908天。
一批購屋者為了保障自身利益,於2023年5月成立沙叻秀公寓業主協會,有逾600間單位購屋者加入該協會,即超過50%的購屋者。
廖勝保:逾千購屋者經濟困難
沙叻秀公寓業主協會主席廖勝保召開新聞發佈會時表示,在這長時間的延工期間,造成逾千名購屋者面對經濟困難,他們每月需償還房屋貸款的利息及當前住宅的租金。
“有者的房屋貸款利息甚至達到每月1300令吉,陷入嚴重的財務困難。”
他說,由聯邦直轄區局(JWP)發起的“可負擔房屋”(直轄區住宅的前稱),如今已變成大家不可負擔的房屋,甚至加重大家的經濟負擔。
因此,他們希望政府能夠給予幫助,並由房屋與地方政府部委任第三方為項目審核人員,讓購屋者能夠了解這項工程的詳情及不斷延工的真正原因。
“根據大馬公司委員會的調查顯示,發展商自2019年開始,就再也不曾提交審計報告,讓我們無法瞭解該發展商是否有能力去完成這項興建工程。”
工程被列“病態工程”
廖勝保說,該工程已被房屋與地方政府部列為“病態工程”(Projek Sakit);他要求房屋與地方政府部及聯邦直轄區部採取更嚴厲的方法,以確保發展商能夠了解未能按時交付項目的後果,同時解決“爛尾樓”的問題。
他表示,房屋與地方政府部一直以來不斷幫助購屋者監管有關工程,並不時到現場考察,他們也十分感激該部的協助,惟他們認為該部還需加大力度去管制。
他透露,房屋與地方政府部也通知購屋者,房屋與地方政府部部長倪可敏已於今年1月10日向發展商發出一封信函,並援引1966年房屋發展(控制與執照)法令(118法令)第11條文向發展商發出6項指示,其中包括該公司在收到信函後的6個月內需交付空置房屋擁有權,並在30天內申請房產證書(SiFUS)。
他說,有關消息也令人鼓舞,因該部此前從未援引118法令制定具體、明確和可執行的指示。
諾阿詩金(39歲,教師)
每月需繳付700房貸
“我是最早一批的購屋者,目前在附近的甘榜馬來西亞租房,每月租金800令吉,而直轄區住宅的房屋貸款利息每月需繳付700令吉50仙。
我購買直轄區住宅的目的是為了自住,當初基於公寓的公設漂亮、地點十分方便,也靠近我的上班地點,因此才會決定在這裡購屋,不料卻面對工程遲遲無法竣工的問題,讓我徒增負擔。我希望這項工程能夠今早竣工,讓我們可以儘早搬入新屋。”
蔣震瑋(38歲,房地產經紀):
房貸房租佔收入80%
“我現在面對嚴重的經濟困難,每月除了需要繳付車貸、房貸及房租,我還要養育孩子,光是房貸及房租就佔據了我的總收入的80%,而我和太太的收入都不多,實在難以負荷。
發展商自2018年開始興建房屋,至今都沒能完工,我們也不瞭解當中的原因,只能不斷繳付房貸利息。尤其如今這項工程已被列為‘病態工程’,讓我們更加擔心,不知道未來還會變成什麼樣子。儘管房屋與地方政府部一直在幫助我們,但還達不到我們的期待。
2018年的時候,雪隆區有許多房屋發展計劃,我在多方考量下,最終選擇了沙叻秀新村的直轄區住宅,萬萬沒想到工程會不斷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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