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发展商补偿额不合理 光前村协开会商对策



(吉隆坡23日讯)鹅唛路光前村屋主本月中接获新地主律师信,通知搬迁事宜后,村民协会今日召开紧急会议商讨对策时,村民认为,发展商献议的5万令吉补偿额不合理,希望争取更加理想的权益。

近百名村民出席
该项会议在光前村村民协会光前堂进行。出席者有村民协会理事会、拆迁委员会、居协法律顾问义务律师林若辉及近百名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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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在会议中,集思广益,分享各自对搬迁条款的疑虑和看法。
他们认为,光前村是由前身投入南益树胶厂打工的祖辈通过缴付租金而得来的住所,世代也没有非法霸占屋子。所以,光前村原有地主,不该如此对待员工后裔。
村民们互相提醒,彼此要了解自身权益。他们认为,5万令吉补偿额不合理,也担心拆迁过程中,屋主要承担场地的废料垃圾清理费。
他们表示,这类昂贵费用若强行加诸村民身上,极不合理,也导致5万令吉补偿额扣除垃圾清理费后,真正价值变相降低。

会议上,村民们征求在场拥有专业知识背景的出席者,加入特委会壮大会员势力。他们希望,委员会日后能够直接找发展商谈判,一锤定音,而不是滞留在与发展商律师的协商阶段。
此外,根据村民披露,他们从吉隆坡市政局得到初步了解,有关发展计划尚未获得发展准证(DO)。除非得到全体住户同意搬迁,才能执行提呈发展准证。这个过程或要耗时3年以上,发展计划才能真正启动。
与此同时,会议上也有专人对村民解释,大家口中所说的5万令吉“赔偿金”,正确而言该称作特惠金(Ex gratia payment)。这类款项不具有法律或合同义务,所以村民需跟地主、发展商洽谈,以争取真正的赔偿金。

陈来祺:内部商议 不透露总结
另外,光前村村民协会会长陈来祺表示,今日紧急会议属于村民内部商议,没有公开邀请媒体出席采访;他也拒绝提及上述会议的总结。
鹅唛路光前村新地主今年4月发信通知村民协会,指地段已转卖,村民需要清空搬迁。路口60间店铺业者,今年7月31日收到信函通知,限在2026年2月28日之前清空,归还房产空置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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