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位于沙叻秀新村的直辖区住宅(Residensi Wilayah)兴建6年迟迟未能竣工,工期严重延误超过908天,逾百名购屋者今日在工地外高举横幅及大字报大喊“还要我们等到几时”!
上述直辖区住宅于2018年开始兴建,据购屋者透露,最早一批购屋者于2018年2月22日签署了买卖协议(SPA),之后我国因冠病疫情落实行管令,房屋与地方政府部授予发展商36个月及另外168天的延工许可证(E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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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早期的购屋者而言,所谓的空置房屋拥有权(Vacant Possession)的日期是到2021年8月8日,然而,截至2024年2月3日,延工时间已达908天。
一批购屋者为了保障自身利益,于2023年5月成立沙叻秀公寓业主协会,有逾600间单位购屋者加入该协会,即超过50%的购屋者。
廖胜保:逾千购屋者经济困难
沙叻秀公寓业主协会主席廖胜保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表示,在这长时间的延工期间,造成逾千名购屋者面对经济困难,他们每月需偿还房屋贷款的利息及当前住宅的租金。
“有者的房屋贷款利息甚至达到每月1300令吉,陷入严重的财务困难。”
他说,由联邦直辖区局(JWP)发起的“可负担房屋”(直辖区住宅的前称),如今已变成大家不可负担的房屋,甚至加重大家的经济负担。
因此,他们希望政府能够给予帮助,并由房屋与地方政府部委任第三方为项目审核人员,让购屋者能够了解这项工程的详情及不断延工的真正原因。
“根据大马公司委员会的调查显示,发展商自2019年开始,就再也不曾提交审计报告,让我们无法了解该发展商是否有能力去完成这项兴建工程。”
工程被列“病态工程”
廖胜保说,该工程已被房屋与地方政府部列为“病态工程”(Projek Sakit);他要求房屋与地方政府部及联邦直辖区部采取更严厉的方法,以确保发展商能够了解未能按时交付项目的后果,同时解决“烂尾楼”的问题。
他表示,房屋与地方政府部一直以来不断帮助购屋者监管有关工程,并不时到现场考察,他们也十分感激该部的协助,惟他们认为该部还需加大力度去管制。
他透露,房屋与地方政府部也通知购屋者,房屋与地方政府部部长倪可敏已于今年1月10日向发展商发出一封信函,并援引1966年房屋发展(控制与执照)法令(118法令)第11条文向发展商发出6项指示,其中包括该公司在收到信函后的6个月内需交付空置房屋拥有权,并在30天内申请房产证书(SiFUS)。
他说,有关消息也令人鼓舞,因该部此前从未援引118法令制定具体、明确和可执行的指示。
诺阿诗金(39岁,教师)
每月需缴付700房贷
“我是最早一批的购屋者,目前在附近的甘榜马来西亚租房,每月租金800令吉,而直辖区住宅的房屋贷款利息每月需缴付700令吉50仙。
我购买直辖区住宅的目的是为了自住,当初基于公寓的公设漂亮、地点十分方便,也靠近我的上班地点,因此才会决定在这里购屋,不料却面对工程迟迟无法竣工的问题,让我徒增负担。我希望这项工程能够今早竣工,让我们可以尽早搬入新屋。”
蒋震玮(38岁,房地产经纪):
房贷房租占收入80%
“我现在面对严重的经济困难,每月除了需要缴付车贷、房贷及房租,我还要养育孩子,光是房贷及房租就占据了我的总收入的80%,而我和太太的收入都不多,实在难以负荷。
发展商自2018年开始兴建房屋,至今都没能完工,我们也不了解当中的原因,只能不断缴付房贷利息。尤其如今这项工程已被列为‘病态工程’,让我们更加担心,不知道未来还会变成什么样子。尽管房屋与地方政府部一直在帮助我们,但还达不到我们的期待。
2018年的时候,雪隆区有许多房屋发展计划,我在多方考量下,最终选择了沙叻秀新村的直辖区住宅,万万没想到工程会不断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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