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9日訊)滿口酒氣男子把轎車泊在公寓入口,無視阻礙交通而下車去向餐車買包點,後來疑不滿被勸移走車輛,涉嫌出手傷人和拳打轎車引擎蓋,事發過程已被公寓閉路電視及行車記錄器錄下。
此事於昨晚(8日)晚上10時許發生在雙溪龍鎮,雙方事後各自去雙溪龍警局報案,最令事主感到心寒的是,他去加影警局見查案警官時,被查案警官不斷遊說與涉事者和解,甚至語帶恐嚇他,若不願意和解,將被扣留三四天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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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潘志茗今午在妻子劉菽彥陪同下,通過雪州雪州社青團公共服務及投訴局李文彬和副主席歐偉傑召開新聞發佈會,向媒體講述事件過程,同時出示閉路電視和行車記錄器記錄證據,他強調不會接受和解,拒絕縱容路霸行為的涉事者。
潘志茗聲稱,他在事發前載著兒子回到公寓外面,發現涉事者的轎車泊在供訪客入口車道,導致後面其他訪客轎車排隊,同時堵住居民開車外出,他只是勸請對方移走車輛,但是對方態度非常惡劣。
他說,該男子滿口酒氣,雙方發生口角時,保安人員也有出來勸阻,他意想不到對方突然拳擊其車轎引擎蓋,當時他非常生氣,兒子將他拉開時,對方忽然向他揮拳,擊中左臉頰。
他指出,涉事者和他住在同一個公寓,雙方是不認識,他被打傷後報案,也有前往加影醫院驗傷,報告亦證明其臉頰有瘀傷,傷口有撕裂傷痕。
“不過,在見查案警官和去驗傷過程裡,折騰了幾小時,查案警官不斷催促先見他,可是見他時,他不斷說服我和涉事者和解,我當下拒絕,我感覺查案警官並沒有秉公處理,因為我提供閉路電視和行車記錄證明事件真相,但他竟然都不看。”
“雖然涉事者也舉報我打他,但我從頭到尾沒有向對方動手,閉路電視和行車記錄器記錄可以證明,但查案警官處理方式讓我覺得是站在涉事人那裡,不是公正做事。”
他披露,過後他向史裡肯邦安州議員王詩棋求助,之後再見查案警官時,對方態度也轉變,同時有查閱他提供的證據,但對方卻說閉路電視和行車記錄器畫面不清晰,難以證明畫面裡的男子與涉事者同一人。
他表示,渋事者在警局裡看到他提供的證據,也當面承認拳擊轎車引擎蓋,他被打過程有保安員目擊,有畫面有人證,為何真相在查案警官面前卻變得可有可無。
李文彬透露,他今早針對事主情況向加影警區刑事調查主任反映,要求警方對有關事件秉公辦理,不能有任何偏私。
他表示,事主有證據以證明涉事人在事發當時的行為,加上也有人證,警方必須對涉及路霸行為的人士採取法律行動。
他也說,儘管警方在查明真相前,有權扣留涉事者助查,但查案警官不斷遊說事主和涉事人和解的行為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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