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訊)吉隆坡國內貿易及生活費局突擊隆市怡保路兩間涉及非法售賣統制品的南亞餐館,並充公76公斤包裝食油及24包茶粉,估計總值約為1100令吉。
內貿部聯邦直轄區吉隆坡分局發表文告表示,分局總監阿里芬今日連同負責這次行動的執法官員召開新聞發佈會時,交代這次突擊行動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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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儲存統制品執照
“我們在第一間餐館發現37公斤包裝食油,並在第二間餐館發現39公斤包裝食油。當我們展開進一步的調查時,發現以上兩間餐館並沒有擁有任何可儲存統制品用途的執照。”
他說,該局援引1961年統制品法令展開調查工作。
同時,他說,第一間餐館的負責人沒有在茶粉張貼其售價表,該局將援引2011年價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做出調查。
“以上兩間餐館都是屬於同一名業者,該業者是擁有大馬居留權的巴基斯坦籍,他於20年前與大馬國民結婚及定居。”
調查食材供應來源
他說,在這次的取締行動中,該局逮捕兩名業者,以協助調查工作。該局將調查兩間餐館的食材供應來源。
他說,違例1961年統制品法令的單位,罰款不超過2萬令吉或違反兩條條例的單位,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年或兩者兼施。
他補充,違反1961年統制品法令的個人,可面對不超過1000令吉罰款及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如果重犯第二次,違例者可面對不超過3萬令吉罰款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另外,違反2011年價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的單位,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重犯兩次的單位,則面對不超過2萬5000令吉的罰款。”
他說,違反2011年價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的個人,可面對不超過5萬令吉罰款或不超過2年監禁或兩者兼施;重犯兩次者則將面對不超過10萬令吉罰款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他說,民眾可透過多個管道向吉隆坡國內貿易及生活費局作出投訴,包括撥打該部熱線(1800-88-6800)或WhatsApp至019-279 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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