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4日訊)在公寓住所養狗,罰!
巴生市議會日前在巴生彩虹路(Jalan Pelangi Klang)的彩虹高原公寓,向養狗的居民發出10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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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巴生市議會在臉書貼文指出,該市議會日前在相關公寓展開寵物狗聯合執法行動,確保沒有狗主在分層建築物內養狗。
參與執法行動的人員包括衛生組、執法組,出席者也包括10名來自公寓聯合管理機構的代表。
市議會指出,狗主必須遵守2007年(巴生市議會)狗牌與養狗場條規。
執法人員援引2007年(巴生市議會)狗牌與養狗場條規第8(2)條例,向違例的狗主住戶開出10張罰單。
市議會呼籲養狗人士須申請養狗執照,該會同時也將會不定時在其它地區展開相關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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