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志和.72歲.居鑾人.攝影愛好者
我熱愛群體活動,希望能在攝影的獨樂樂生活中,傳達到眾樂樂的精神,與大家分享喜悅。
早年,我母親(已故陳秀琳)很喜歡到相館照相,經常會帶著我和弟弟(已故鄭和成)照相留念,記錄我們成長的點點滴滴,相信是因為這樣,我也漸漸愛上了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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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我參加柔佛州高州公會青年組銅樂隊,為了拍攝樂隊各項活動,就向相館租借了相機。當時相機並不普及,價格相當昂貴,我每個月工資才幾十令吉,租借相機一次就要5令吉,還要購買膠捲和沖洗照片,但我很樂意、更享受其中。
直到1972年,我用積蓄購買了人生第一臺相機,此後大大小小的活動,如野餐、爬山、訪問各地青年組織等,我都會負責照相,作為記錄和留念。
70年代的生活較為枯燥單調,所以我選擇參加很多社團充實自己,包括居鑾永春公會青年組合唱團、居鑾中華學校校友會攝影組等,也在1976年和同樣熱愛攝影的朋友們成立居鑾攝影學會。
80年代,我經常和朋友到吉隆坡、檳城、登嘉樓、馬六甲,甚至是新加坡參加馬拉松比賽,而我也會帶著我的相機將美好事物記錄下來。
我在1984年和朋友合股開設文具用品批發商店;放工後也會承接居鑾各社鄉團會慶、就職禮、以及各節目的攝影工作,看到大家滿意和喜歡我拍攝的照片,會感到開心和滿足。
妻子(已故林玉蓮)剛嫁給我時,並沒有接觸攝影,直到孩子們長大後,有了空餘的時間才開始學習攝影。她跟著我到處拍照和參賽,甚至還拿過多項攝影獎。
如今我已72歲,我依然活躍拍攝活動,而有慈善團體辦活動時需要協助,我也會義務擔任大會攝影。
只要我還走得動,身體還健朗,就不會放棄攝影。
鄭志和(右一)1967年柔佛州高州公會青年組銅樂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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