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港15日讯)男子遭遇车祸在院昏迷9天后清醒,却因行动不便和需要时间康复,被迫停止工作,每月还需想尽办法缴付房租和支付生活开销。
现年52岁男子巫有如(Boo Ewe Loo)与妻子住在大港峇株柏迈花园(Taman Padu Permai)一间租来的单层排屋内,屋内几乎“家徒四壁”,没有电视和橱柜,只有张简单的沙发和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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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有如接受《大都会》社区报记者访问时指出,他是于6月10日骑着摩托车,从双武隆返回住家途中,和一辆轿车发生碰撞,随后就被送入医院。
他说,他先被送入沙白医院再转入双溪毛糯医院,一共昏迷了9天才清醒,并接受治疗至6月21日才出院,目前仍需到住家附近的诊所清洗伤口,同时也需定期到双溪毛糯医院复诊。
“我的头部缝了6针、肋骨断裂、右手手指被锯掉2根、右脚板一大部分包括4只脚趾也被迫锯掉,以保命。”

半年康复期且需靠拐杖行走
他说,他需要至少6个月的康复期,可就算康复也无法行动自如,需要靠拐杖行走,但他会尝试寻找工作,以支付日常生活的开销。
“我以前是在燕屋工作,负责清理的事项,辞职后就兼职私人司机,足够我和妻子两人生活费和支付房租,可车祸后就失去工作。”
星洲日报基金会获悉他的情况后,议决从医药基金拨出款项,从今年8月直明年1月,每月拨出500令吉的援助金,资助他为期半年短期医疗与生活援助。

巫有如:妻全职照顾无法工作
巫有如说,他的妻子因胸部长瘤,曾进行两次的手术,近一次的手术是在这一两年内进行,但基于胸部目前还有瘤,所以还是得定期检查,无法从事太操劳的工作。
“妻子以前偶尔做些散工,可因身体的状况和需要全职照顾我,所以也无法工作。”
他说,他俩育有1名女儿,在吉隆坡火锅店担任服务员,薪资也不高,只够女儿自己的生活费,毕竟她在城市里也得租房居住。
“目前,我和妻子都零收入,除了每个月要给500令吉的房租外,也得缴付水电费和网络费约200令吉。平时都是买椰浆饭充当早餐,比较方便和便宜。”
他说,目前他是在妻子的协助下,坐着轮椅到附近的诊所清洗伤口,路程大约需要15分钟,至于到医院复诊,则有待女儿返家时,由女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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