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一族过去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在领取花红或奖励金后,就会离职、跳槽。
一个人会离职,除了是有更好的出路,多数是因为原本的公司薪水与付出不成正比、同事的勾心斗角或上司的刁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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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我们会以为,一个人无端端离职,应该是还没找到新工作,想走就走。其实,要做到说走就走,除非本身有一点积蓄,或有家人支撑,否则多数的离职者,其实早在离职前的几个月,就已部署(离职)好了。
友人的公司也在近一两个月发生“离职潮”,不少的年轻员工说走就走,而当中也有一些做了10年以上的中层主管,因为面对“升不上去”,薪水又“卡死”的情况,只好痛下决心走人。
身为一家公司人事部主管的友人,面对这些人的离职,早就见惯不惯,尤其年轻员工,基本上能待上两三年已可放炮庆祝了。对于这些年轻员工而言,只要薪水给到位,要他留个三五年,其实并不是问题。
年轻人进到一间公司打工,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那份薪水够不够花销。他不可能跟你讲感情,因为公司不是他爸妈所开,所以一旦做了一两年,觉得薪水和付出已不成正比,那他就会跟你说“掰掰”。
至于那些中层主管,虽然看似职位和薪水都过得去,且上有老板顶、下有下属做,所以基本上可以做个几年都没问题。
不过,当一个人在一个岗位上做了几年,且每天重复一样的工作,薪水也不会无端端增加,那几年后,也就开始感到焦虑了。因为老板去了别的岗位后,公司随时可能让年轻员工取而代之,而所谓的中层主管,还是卡在一样的位子。
友人说,其实这样的情况在我国很多华人企业都看得到,且很多老板都知道问题所在,但却没人愿意纠正,以致年轻员工来来去去,中层主管最后也只能入不敷出,自找出路。
(作者为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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