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4日訊)霸佔停車位已形成一種風氣,安邦再也市議會每日至少接獲5宗霸佔停車位的投報。
不管是商業區或住宅區,常發生商家或居民霸佔停車位的事件,例如有業者為方便顧客停車,會將桶或圓錐體放在店前停車位,有者甚至吩咐員工在店外守候,只允許光顧該店的民眾把轎車停在店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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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住宅區,同樣發生居民霸佔停車位的事件,居民在住家前、住家對面的路段或路肩置放桶、曬衣架、花盆、路障、木棍、圓錐體等,以標誌該處是他們用來停車的地方,禁止其他人把轎車停在該處。
執法員充公各種路障
安邦再也市議會日前到蕉賴斯嘉嶺(Taman Bukit Segar)1和2執法時,充公所有居民放在路上的圓錐體等當路障的物品。
市議會隨後在臉書上傳帖文,結果引起網民熱議。大批網民讚賞市議會採取執法行動之餘,也提醒市議會,即使今日執法,類似問題明日又會出現,難以解決,所以希望市議會天天執法。
有網民還稱,他們曾看過鄰居為爭停車位引發罵戰,甚至發生轎車被刮花事件,且也有不少廢棄的轎車放在路邊或是停車位多時也無人理會。
網民還在臉書列出其他的地點,如安邦六福園、班登英達組屋3/6路、班登再也、班登美華、太子園、美羅花園13路、蓮花苑2路、班登再也等地方,都經常發生霸佔停車位的事件。
市議員:用物品霸佔 難鑑定開罰
安邦再也市議員莫哈末向《大都會》社區報說,根據市議會的記錄,該會每日接獲約5宗正式和非正式的霸佔停車位投報。
“總之,每天都有人通過官網、社交媒體、WhatsApp和向其他組投訴,市議會接獲投訴後會分類處理。”
他指出,由於難以確定肇事者,市議會無法開出罰單,在接獲投訴時,只能到場執法和取走用來霸佔停車位的物品。
他說,市議會把霸佔停車位的投訴分為4類,第一類是商業區的停車位被霸佔,第二是公共場所,第三是分層地契或聯合管理機構(JMB)、第四是把廢棄轎車放在停車位。
特別小組處理投訴
“如商業區的霸佔停車位事件,市議會成立特別小組,分區管理該課題和投訴,例如停車格內的停車位是由停車投訴單位管理;公共停車則由安邦和江淡單位管理;用物體霸佔停車位和停放廢棄轎車,則由廢車投訴小組處理。”
他表示,此舉是更加系統化的處理相關投訴,至於在分層地契或聯合管理機構範圍,則會與建築物委員(COB)協調處理。
他指出,霸佔停車位問題的發生是因社會醒覺意識低,以及文化修養已消失,希望人民能夠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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