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11日訊)巴生一名擁有多項刑事及毒品前科的罪犯因在開車時行為可疑,並試圖逃離且碰撞追逐的警車和3輛無辜的公眾汽車,最後才在無奈下束手就擒。
警方在嫌疑犯車上搜獲毒品、疑似盜竊的手機和破門行竊工具,將這名28歲本地籍男子緝捕歸案,獲巴生推事允許從前日(9日)起延扣4天至明日(12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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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生南區警區主任謝鴻方助理總監昨晚發文告指出,該警區總部防範罪案巡邏車於本月8日上午11時45分,在巴生聖淘沙花園烏魯巴浪第10路一帶展開例行巡邏任務時,發現一輛由上述嫌疑犯駕駛的本田雅廊形跡可疑,並在發現警車後馬上疾速逃離。
他指出,警車繼而追逐該車至雙溪佳迪路的本達哈拉10B路的交通燈路口,併成功截停汽車。然而嫌犯不甘就範,還開車衝撞警車及3輛在場的公眾汽車,最後才被迫停車,開車門企圖奪門而逃。
他表示,警員馬上衝前去追逐,並順利在附近一帶逮捕嫌犯,發現司機擁有多項刑事及毒品前科罪案,並充公嫌犯駕駛的汽車做進一步調查。
車內搜獲疑是毒品
謝鴻方披露,警方搜查嫌犯汽車,發現在和車鑰匙掛一起的一個銀色匣子內,有一個由錫箔紙包著的紅色藥丸,懷疑是重量1克的“五仔”毒品(Erimin 5又稱“紅五”或“一粒眠”)。
“警方也在後車廂尋獲各種經改裝的破門行竊工具,以及懷疑是被偷竊而來的好幾臺手機。警方一律將其充公,以調查嫌犯涉及的相關罪案。”
他說,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86項條文(阻差辦公罪名)開檔調查,一旦罪成可被判處最高2年監禁、最高1萬令吉罰款或兩者兼施刑罰。
他指出,巴生南區警區總部毒品罪案調查組也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2(2)項條文開檔調查,一旦罪成,被告將面對最高5年監禁、罰款最多10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他促請公眾如有任何案情資料,可致電該警區總部熱線(03-3371 9999)或向鄰近警局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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