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13日讯)对于环保组织质问雪州政府,于5月5日撤除沙亚南武吉遮拉卡森林保留地406.22公顷森林地的州宪报地位一事,雪州森林局长拿督阿末法兹尔指出,除宪举措是为了追溯(backdate)回2000年州行政议会通过的决定,也是为了完成自2006年来未完成的程序。
考量法律顾问会意见
他说,除宪举措也考量了雪州法律顾问会的意见和审查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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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日前发文告表示,武吉遮拉卡森林的局部地段,是于1991至2006年期间经过好几次从宪报中被撤除,包括涉及在U10区的406.22公顷,有关地段部分已成为沙亚南社区森林休闲地(Shah Alam Community Forest)。
他透露,当时的撤销宪报程序,是在1985年雪州森林法令第11条文(2011年修正)通过,因此并未经过公共听证会程序。
雪州民联政府于2008年大选后执政,在2011年修正森林法令,规定所有撤除森林保留地的宪报地位,必须召开和通过公听会程序。
“无论如何,武吉遮拉卡森林保留地至今面积维持在1298.86公顷,而武吉泽拉卡附加森林保留地(Tambahan)面积则是982.80公顷,皆属于雪州森林局管辖,作为大自然和动物的生态栖息地。”
“换地”维持逾30%覆盖率
阿末法兹尔说,这座森林作为梳邦湖滨公园水坝(Empangan Tasik Subang)的集水区,尚包括沙亚南植物园(Taman Botani Negara Shah Alam),作为沙亚南地区的其中一个绿肺。
“整体而言,此次的撤销宪报程序旨在延续,以完成自2006年所搁置的程序。雪州政府正设法解决这个长达20年的悬而未解问题,以保护雪州的环境生态永续发展,达至精明、宜居和繁荣都州属目标。”
他强调,州政府如今是采用替换地段方式,维持州内的森林保留地覆盖率至少达30%。
沙亚南社区森林协会挑战除宪合法性
无论如何,沙亚南社区森林协会对阿末法兹尔的声明不买账。
该会发文告挑战当局将森林保留地除宪的合法性,并指州政府形同违法作业,因为没在除宪决定前通过公听会的完整程序、没有公共咨询及也没有森林地替换。
指许来贤混淆公众应道歉
该会财政林泽伟指出,雪森林局的说法和掌管雪州环境事务行政议员许来贤早前指,有关森林地已在2006年被撤宪一事有出入,但许来贤始终不愿接见该会做进一步说明。
他认为,如今阿末法兹尔的声明很清楚说明,2006年并无完整的森林除宪程序,所以许来贤必须就混淆公众一事道歉。
他不认同阿末法兹尔所言,在2011年森林法修正前进行的森林地除宪无需召开公听会。事实上若之前悬而未决的除宪程序可以拖到今年才“追溯”,那么当局如今仍有必要召开公听会,并指律师告知该会,没有一条森林法令允许有“追溯”撤宪的条款存在。
撤除后须用相等森林地取代
他强调,1985年森林法令已规定,撤除森林保留地宪报地位,必须用相等的森林地取代。
林泽伟认为,雪州大臣拿督斯里阿米鲁丁和此事存在利益冲突,因州政府子公司雪州发展机构(PKNS)已在清理和开发存疑的地段作为Sierra Alam城镇产业项目,所以他促请立即停止铲除森林地行为,并召开公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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