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5日訊)“給你7天時間準備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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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生市議會派出每組為數7人的4小組,到巴生市中心分派放置垃圾桶的通知信給商家,限商家在通知書發出的7天內,務必準備240公升的垃圾桶,否則將被採取嚴厲行動。
劉貴城:派發140通知信
巴生市議員劉貴城指出,市議會是於本月2日早上10時左右,拉大隊前往市中心一帶派發通知信,勸請業者必須在店前放置垃圾桶,當日一共派發140封通知信。
他說,這些地點包括吳福發路(Jalan Goh Hock Huat)、牛汝莪路(Jalan Gelugor)、林當牛汝莪(Lintang Gelugor)、柯峇央路(Jalan Kepayang)、地摩路(Jalan Temoh)及打巴巷(Lorong Tapah)一帶。
“其實,根據2007年地方政府(巴生市議會)貿易、商業及工業執照條規第18條文,業者務必準備市議會規定的垃圾桶,可許多商家就是屢勸不聽。”
9地點率先啟動
巴生市議會是從今年1月1日起,落實商業店面必須備妥240公升大型垃圾桶措施,以嚴打市內許多地方淪為非法垃圾堆或垃圾場的環境汙染問題。
市議會一開始是率先圈定9個試點,指示指定路段的商家需置放240公升大型垃圾桶,並委託負責當地的市議員協助監督商家配合度和成效,之後再將上述試點擴大至全部範圍。
同時,巴生市議會納入商家營業執照的年度更新和新申請條款中,強制商家一律需備妥大型垃圾桶,否則市議會執法人員可開出1000令吉罰單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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